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24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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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8:22
层面的拼音是céng miàn
层面所形成的概念不能与层次所形成的概念产生混淆,否则就会形成矛盾,不能自圆其说,以致出现如康德所指出的“二律背反”那样,“公说公有道,婆说婆有理”。对事物的研究进行的逻辑推理,只能在同一层面之中进行演绎。
如果有两个不同层面的概念,必须通过各自不同层次的描述,把它们转化到共同的一个层面上,逻辑推理才能够成立。逻辑推理是理性的,但层面与层次同样是哲学所必须关注的问题。辩证法所谋求的对立统一的规律,必须注意事物之间层面与层面、层次与层面的辩证思维。
首先,层面绝不等同于层次,层面往往是多个层次的共性所指。多个低阶的层面向高阶层面跃迁时,低阶的层面就会演变成高阶层面的层次,但绝不会把低阶层面的层次提升到高阶层面的层次与原来低阶层面产生并置关系。
所谓的交叉,那是在理论的描述过程中产生的线性循环。换言之,层面的描述必须要求简洁概括,观念性强,对于它的理解必须通过内在层次的描述形成共识,指向那个层面。而层次的描述是一种线性的展开,分层不清,知识体系不完整,有时会消解对层面的理解,给人以不知所云的感觉。
层次的描述中也会出现层面的概念,如果不提出它们的从属关系,就会形成所谓的交叉,造成思想的混乱。这是许多理论中出现的通病,大部分是由知识结构不健全,知识涵量的宽度、广度及深度达不到所引起的。
其次,高阶的层面往往体现出来的是立体辐射的形式,从而致使许多低阶的层面(方面、平面)升格为它的高阶层次,而原来高阶层面的层次降格为低阶层次。
最后,层面与层次的级别关系是非常清楚的,也并不复杂。之所以认为它们复杂的原因,是因为人的因素,没有条理清晰的头脑,没有思辨明确的绝对统一的辩证思维,是很难弄清楚它们之间的关系的。只会迷惘于层次的线性描述的泥潭里被牵着鼻子走,不会形成整体的立体思维能力从而跃向共性所指那个高阶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