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产品客户坚持退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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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26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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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3-01-25 17:14
淘宝定制类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因为定制商品由于无法二次销售,一般是不支持退货的。
淘宝网是亚太地区较大的网络零售、商圈,由阿里巴巴集团在2003年5月创立。淘宝网是中国深受欢迎的网购零售平台,拥有近5亿的注册用户数,每天有超过6000万的固定访客,同时每天的在线商品数已经超过了8亿件,平均每分钟售出4.8万件商品。
截止2011年年底,淘宝网单日交易额峰值达到43.8亿元,创造270.8万直接 且充分就业机会。随着淘宝网规模的扩大和用户数量的增加,淘宝也从单一的C2C网络集市变成了包括C2C、团购、分销、拍卖等多种电子商务模式在内的综合性零售商圈。目前已经成为世界范围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之一。2016年3月15日,315晚会曝光,淘宝商家存在刷单等欺骗消费者现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25 14:22
1、 如果买家收到货物后针对定制商品描述不符问题提出了疑义,请积极主动做好售后服务,自行与买家协商解决该争议问题;
2、 同时也请核实双方之前聊天记录中的约定情况,并核对产品是否存在不符;如有不符,请主动联系买家协商处理;
3、 若以上两项都没有去做,买家申请了淘宝介入,淘宝会根据买卖双方举证情况来处理。一旦淘宝判定商品确实存在描述不符的,支持退货退款,且来回运费也需要由自己承担,请注意。
定制指的是商业行为中顾客对服务商提供的服务进行挑选,以符合成本最低的情况下达成目标。而通常意义上的定制商品,是指买家介入产品的生产过程,将指定的图案、文字等印刷或制作到指定的产品上,从而获得自己定制的个人属性强烈的商品。
定制商品的处理原则
卖家出售的商品属于定制商品的,淘宝将根据买卖双方在交易前的约定情况来处理相应争议,定制商品不支持”七天退货”,卖家自行设定了退货承诺的除外。
【已有清晰约定】 若该商品存在描述不符、质量问题等情况,按照相应处理原则进行处理。买卖双方约定的商品交付时间届满前,买家不得要求退款,但明确表明不履行定制合同的除外。 买家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定制商品的,应当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具体标准由淘宝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约定不清或无约定】 若与买家未约定具体交付时间的,应当在买家首次要求交付后的七十二小时内进行发货;若未在与买家约定的交付时间内发货的,淘宝支持退款买家。
若未与买家约定交付标准导致产生纠纷的,淘宝按照买卖双方约定不清进行处理,交易做退货退款,发货运费由您承担,退货运费由买家承担。因约定不清导致的其他损失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由淘宝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与买家已约定了交付标准,但该标准不清晰存在冲突,且未与买家进行确认的,淘宝支持退货退款,来回运费由您承担。 若与买家已约定具体交付标准,但买家在开始制作后提出新的需求(该新需求之前并未约定,同时该新需求将会导致商品的组成、功能、属性等发生改变),从而导致争议的,淘宝将根据买卖双方举证情况,按照“谁过错,谁承担”原则进行处理。
二、 定制商品的举证 如果买家表示收到的定制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描述不符”,请按照对应争议处理中相关举证要求进行举证。
如果买家表示收到的定制商品与之前约定存在不一致时,需要根据淘宝要求就买家的争议点提供相应阿里旺旺聊天记录截图或阿里旺旺聊天记录举证号。
三、定制商品相关的运费争议
定制商品交易中的运费争议,根据“谁过错,谁承担”的原则处理,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若淘宝判定商品存在描述不符、质量问题或未有效完成与买家之前的约定,则来回运费都需要承担;若存在约定不清的情况,则来回运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定制产品不退不换是合法的,也就是说,在网上购买的定制产品是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这种情形,不仅法律有规定,而且消费者在购买时,商家也会提前告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