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3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2:41
我是学法律的,中国的法律不会说把精华集中在哪几本书里,给你总结几点吧: 1.首先要看看法条,但是不要全部记法条,只要有重要的法条记下来就可以了. 2.法律以*,民法,刑法,行*为基础,以法理做总结,法理学也即法律的道理,你要先读法理学,然后多看看民法吧,自学来说还是学些比较实用的好,然后就看你喜欢什么类的了,自己去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3.多看案例。可以买一些案例书看 4,*12台是经济与法频道,可以多看看,简单易懂介绍法律,我自己还看得比较多。 5.一些好的网站, http://site.baidu.com/list/24falv.htm ,你平时可以多上网看看。 先去买本法律综合法条 然后介绍法理学的书:张文显的,沈宗灵的都可以,你要自己先去书店看看自己选择。民法学,我觉得余延满的可以,但不知道适合你不,王利明,江平教授的也可以,你可以自己选。 总之不是别人说什么书就适合你的,先多看法条,然后去挑书。 下面是杨立新教授说的学法的一些经验 第一,要坚持信念,持之以恒。 对一件事物的恒心,来源于对这件事物的兴趣和信念。如果你对这件事物真正地感兴趣,把它作为自己毕生要坚持的信念,你就会对它持之以恒,而决不会半途而废。我对民法的研究和学习就是有这样的信念。我自从走进了民法的这个殿堂之后,就一直将它作为我毕生的追求,以毕生的精力做好民法的学习和研究工作,形成自己对民法的理解和看法。正是由于这种决心和信念,20多年来,我始终坚持不渝,不敢稍有松懈,时时激励自己,完成自己的毕生追求。现在,我从机关退下来,到学校专门作民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就可以集中全部精力研究民法,可以更好地完成自己给自己确定的任务。对此,我坚定不移,无怨无悔。 第二,要突出重点,集中突破。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尤其是自己学习和研究更是这样,不可能对所有的专业问题都一下子解决,必须选择重点问题,确定自己研究的重点。从这个重点问题入手,深入开发,深入研究,全面掌握,在重点问题上有所发现,有所成就,有突破性的进展。这样,既对自己的学习和研究起到鼓励作用,同时,也会使自己对专业问题一个一个地打好基础,最终形成自己的深厚专业修养。 我的体会正是这样。20多年来,我始终抓住侵权行为法的学习和研究不放,对这个专业的每一个问题都有自己的理解和看法,有突破的进展。不管再研究什么问题,对侵权行为法的问题都不放弃,始终不渝,不断地更新知识,深化研究的成果。这样,就保持着自己对这个专业问题的独到见解,保持自己的学术地位。 第三,要由点及面,不断深化。 知识是无穷的,任何人都不能全面地理解社会,理解世界。一个人在法律学习中,不能学会全部法律部门的专业知识,而只能对某一个部门法的问题有所见解。但是,知识面和研究的范围不能过于偏狭。一是专业研究的面不能太窄,如果仅仅就是对一个狭窄的专业问题有研究,对整个的专业问题缺乏研究,那么这个研究就不会做到融会贯通。因此,要把自己研究的专业适当扩大,起码在自己的大的专业中能够全面掌握。否则,就会眼界不宽,看问题不准确。二是基础知识要宽,对更多的问题不一定要都有研究,但是对起码的知识要懂,使自己在正常的研究中,不至于犯常识性的错误。 在突出重点研究的时候,要掌握“由点到面”的研究和学习方法,突破的点要窄,容易取得成果。在取得初步的成果以后,要及时扩展研究的范围,在更大的范围上展开研究,扩展研究的成果。这就是“专才”向“通才”发展。当然,这个“通才”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通才,因为实际上并不可能有这种通才。 第四,要全面掌握信息,搞好选题。 一个人进行学习和研究,有一个最大的局限,就是完全靠自己对一个专业问题的理解进行,这时候,就非常容易出现偏差,弄得不准,学习、研究就会走入歧途,事倍功半,甚至前功尽弃,毫无收获。对于一般的学习而言,这样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因为毕竟都是给自己学习的,掌握了什么知识都是有用的。但是,对于研究而言,就不行了。如果前人已经研究过了的东西,大家都有共同见解的问题,你并不知道,还在那里孜孜不倦地研究,等到最后一看,大家对这个问题早都解决了,这之前的研究就白费了,因而前功尽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