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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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5 00:48
法官等级设下列四等十二级: 1、首席*官; 2、*官:一级、二级; 3、高级法官:一级、二级、*、四级; 4、法官:一级、二级、*、四级、五级。 法官等级晋升方法如下: 1、二级法官以下等级的法官晋级在职务编制等级的幅度内:五级法官至*法官,每晋升一级为三年;*法官至一级法官,每晋升一级为四年。晋升期限届满,经考核合格,方可晋升。 2、一级法官以上等级的法官晋级实行选升。 3、晋升高级法官,须经专门培训合格,方可晋升。 4、法官由于职务提升,其等级低于新任职务编制等级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编制等级的最低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