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几岁能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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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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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4 00:41
部队因为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要求男军人结婚年龄在25周岁以上,女军人结婚年龄在23岁以上,此规定是特指男女现役军人。
如果女方也是现役军人的话,应遵照部队规定办理结婚手续。如果女方不是现役军人,且年龄又已经超过20周岁,可以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手续。
扩展资料:
为结合军队的实际,贯彻落实2001年4月修订的《婚姻法》,总*部于同年11月印发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年8月,*又颁布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按照上述两个规定,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是:
1、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2、选择婚姻登记机关。民政部已公布《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第9条规定:“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因此,你可以在上述婚姻登记机关中选择一个办理结婚登记。
3、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军人只持有军官证,而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此在办理登记的时候,需要军队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如结婚双方一方是军人、一方是地方人员,地方人员的一方就不需要由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但军人一方仍然要按原来规定办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4 00:42
现役军人如果符合结婚条件,无论军龄多长都可以结婚,一般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当然,义务兵好像服役期间不能结婚的。士官按规定不允许在驻地附近找对象,其他的好像没有具体要求。
这是我找到的一个文件,希望能有所帮助。
军人结婚的有关规定
1980年12月,*总*部作出了关于军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对军人结婚问题作了具体的规定。
▲(一)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
但部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应积极响应党和*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
▲(二)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符合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干部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由军队党组织和*机关对干部的恋爱对象作必要的*审查。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结婚。
▲(三)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
志愿兵原则上也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但个别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孤儿、因公致残的人员,提出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时,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由军(独立师)以上*机关审查批准。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提出结婚,可准其利用探亲假期回原籍结婚。凡决定要复员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如提出复员前结婚,应尽量给予安排。
▲(四)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通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态度坚决,在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赞同,并尊重和不违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的情况下,也可以允许结婚。
▲(五)规定了结婚登记与审查的有关事项
●军队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有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者,如来不及到原部队开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9258887.html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4 00:42
虽然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男女结婚最小年龄分别是:22岁和20岁,但2001年11月颁布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另外,虽然婚姻法没有强制规定,部队也没有别的条例(强制)规定,但目前所有部队都是执行男25/女23岁(才能)结婚这个不成文的规定。
军人婚假有7天,如果晚婚可再加7天。如果加上正常的探亲假,加上路途上的时间,可以有差不多50天左右~~呵呵!~~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4 00:43
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年龄:
《婚姻法》规定男性公民法定结婚年龄为22岁,女性公民法定结婚年龄为20岁。部队响应国家号召,提倡晚婚,也就是提倡男子25周岁登记结婚,女子23岁结婚。
二、现役军人结婚的程序: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多少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结婚登记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