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20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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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5 16:28
长春师范大学2015级新生入学须知
1.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请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按时来校报到,未经招生办许可逾期七日不报到者,将被取消新生的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口。户口必须在入学当年迁入并落户,过期一概不受理。
(1)《户口迁移证》必须打印,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新生录取通知书相一致。
(2)《户口迁移证》上各栏信息不能空白,各类用章必须清晰。
(3)长春市区考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4)落户时必须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和二代身份证以及《户口迁移证》原件。若二代身份证丢失,到迁出地开具“市外迁出户口注销证明”。
(5)户口迁入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