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的网课不想学了可以退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16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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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01:23
尊敬的用户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大部分情况都是可以退的,不懂得可以咨询。
以下将为你讲述一些相关法律:
一、教育机构退费纠纷找谁?
教育机构退费侵权纠纷应该向消费者协会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 ,从而提出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异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
二、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举报由被举报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在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权限范围内以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处理举报,法律、法规、规章授权以派出机构名义处理举报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举报,由其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举报,由其实际经营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先行收到举报的,也可以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 对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违法广告的举报,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对异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举报有困难的,可以将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举报移送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对互联网广告的举报,广告主所在地、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先行收到举报的,也可以予以处理。
对广告主自行发布违法互联网广告的举报,由广告主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第二十九条 收到举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具备处理权限的,应当告知举报人直接向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第三十条 两个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因处理权限发生争议的,应当自发生争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处理机关。
三、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法律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在法律保护下,消费者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消费者的九项权利是: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
如消费者的安全权分为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首先考虑的便是商品和服务的卫生、安全因素,不希望因卫生安全方面存在问题,导致生病、身体受到伤害,甚至产生生命危险。财产安全不仅指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是否安全,更重要的是指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以外的其他财产的安全,只要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消费者就有权要求赔偿。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培训班是属于符合法律当中规定的一种经营的主体,但是经营必须是合规的,如果补习班没有按照正规的流程来进行,相关的行政部门会对此进行管理的。比如说教育机构的退费纠纷,可以找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有部分机构就是彻头彻尾的耍无赖,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诉诸于法律。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