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企业养老保险个人承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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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20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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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5 10:45
上海养老保险缴纳比例是单位22%,个人8%,总计30%。上海2018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1396元和4279元。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一、上海养老保险缴纳比例是多少? 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22%,其中3%记入个人账户,19%纳入社会统筹。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8%,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记入个人账户的金额是本人缴费基数的11%。另外,上海2018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1396元和4279元。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根据规定参加本市养老、医疗和工伤三险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6%。
二、上海企业职工办理退休的手续是什么? 1、受理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规定,申报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区社保中心应当场予以办理,因情况复杂无法当场办理的,应出具《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规定,申报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区社保中心应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全部内容后重新上报全部申报材料的,区社保中心应当场予以办理,因情况复杂无法当场办理的,应出具《受理通知书》。
2、审批
(1)区社保中心受理申请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作出决定,同时告知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经区社保中心主管领导批准,最多可延长30日。
(2)经审批予以通过的,区社保中心应在《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职)审批表》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意见”处签署意见,并加盖“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业务专用章”予以办结。
(3)经审批未予通过的,区社保中心应制作《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明确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并加盖“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业务专用章”予以办结,同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复印留存。
综上所述,上海市企业都要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各地执行的标准不同,上海市单位缴纳比例是22%,职工个人只需缴纳8%。对于连续缴纳养老保险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办好退休手续后,可以每月领取一般养老金,这是养老保险主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