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19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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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6 09:26
庭前会议主要解决哪些问题,对庭审的作用大不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于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形主要集中四个方面:1、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2、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3、社会影响重大;4、有必要的其他情形。从以上规定不难看出,召开庭前会议主要集中在重大、复杂、疑难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而且主要是解决程序性问题,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此,《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庭前会议,*主要听取的意见集中在管辖权、回避、是否公开审理、排非、是否提供新证据、是否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是否申请收集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是否申请相关人员出庭、是否对涉案财物权属有异议等方面,几乎囊括了程序的所有方面,可以为庭审的顺利召开“铺平道路”、“排除障碍”。
应当说审判实践中,以召开庭前会议为例外,以不召开庭前会议为常态,因为在*时间和人员紧张的情况下,不可能保障大多数案件都召开庭前会议,这不现实,也不能体现诉讼效率。
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召开庭前会议是必要的,尤其对于被告人人数多、指控事实多的案件,每名被告人或辩护人都可能有自己对于程序和证据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如果庭前不能统一,一大堆被告人和辩护人就会因为一两个人的不同诉求而延误庭审的正常进行,这对于*是很麻烦的,也不利于案件的处理,所以庭前会议就是要在庭审之前广泛听取意见,消除分歧,达成共识,对于保障庭审顺利开展意义重大。而且庭前会议解决的都是程序问题,保证了程序的合法性,有利于实现实体的公平公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6 09:27
对于没有辩护人的案件,笔者认为,被告人通常缺乏法律专业知识,难以就证据、案件论据和程序问题发表意见,导致庭前会议难以理清纠纷、解决程序问题。 因此,没有辩护人的案件一般不宜召开庭前会议。 当然,在排除非法证据时,由于被告人对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他应该参与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由于庭前会议程序包括非法证据的排除,在涉及非法证据排除的案件中,可以在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召开庭前会议。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6 09:27
庭前会议主要解决的是审判相关的问题,该问题是程序性的问题,而不是案件的实质审查,也不是对证据的质证。会议主要解决的是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为庭审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而不是查明控辩双方对实体问题争议的焦点。从立法精神来看,庭前会议程序是一个准备性程序,解决的是与审判相关的一些程序性问题。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6 09:28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于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形主要集中四个方面:1、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2、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3、社会影响重大;4、有必要的其他情形。从以上规定不难看出,召开庭前会议主要集中在重大、复杂、疑难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而且主要是解决程序性问题,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