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戒。临江之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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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21 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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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4 21:58
临江之麋①
临江之人,畋②得麋麑③,蓄④之。入门,群犬垂涎⑤,扬尾皆来,其人怒怛⑥之。自是日抱就犬,习示之,使勿动⑦。稍使与之戏⑧。
积久,犬皆如人意。麋麑稍大,忘己之麋也,以为犬良⑨我友,抵触偃仆益狎⑩。犬畏主人,与之俯仰甚善。然时啖(11)其舌。
三年,麋出门,见外犬在道甚众,走欲与为戏。外犬见而喜且怒,共杀食之,狼藉(12)道上。麋至死不悟。
临江有个人,打猎时捉到一只麋鹿的幼崽,把它带回家饲养。刚一进门,一群狗流着口水,翘着尾巴全来了,那个人非常恼火,愤怒的喝斥、吓唬那群狗。从此,猎人每天都抱着小麋鹿接近狗,让狗熟悉它,不欺侮它,后来又逐渐让狗和小麋鹿在一起玩耍。时间长了,那些狗也都顺从主人的意愿了。小麋鹿逐渐长大了,忘记了自己是只麋鹿,认为狗真的是自己的朋友,时常和狗一起顶撞翻滚,越来越随便。狗因为害怕主人,只得顺从小麋鹿,一起玩得很好,但不时地*自己的舌头,想要吃掉小麋鹿。
三年之后,麋鹿走出家门,看见大路上有一群野狗,立刻跑过去想跟它们玩耍。这群野狗见了鹿既高兴它走近又愤怒它冒犯自己,一起把它杀了吃掉,道路上麋鹿的尸体散乱不整。麋鹿一直到死都没有明白落得这个下场的原因。
这则寓言是柳宗元被贬到永州后所作的《三戒》中的一篇,它蕴含着深刻的劝惩意义。临江之麋“忘己之麋”,任性妄为,冒犯外物,以寻得快乐,可是它由于失去了主人的庇护,被外犬“共杀食之”。可悲的是它至死还没有明白个中的原因。作者以揶揄的口吻讲述的故事却给人以深思。古往今来,行事不如推己之本,躺在别人怀抱里讨口饭吃而自鸣得意的人,并不少见。这则寓言能从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中揭示出深刻的讽喻意义,正是它以小见大的艺术魅力所在。说明了一个人行事如果不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任性妄为,冒犯他人,一旦失去了庇护伞,将会自蹈死地,走向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