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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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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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3 15:03
海瑞(1514-1587),广东琼山人,即现在的海南岛,字汝贤,号刚峰。他取此号的意思是一切以刚为主,要终生刚直不阿。因此人们尊称为刚峰先生。
海瑞是明朝嘉靖时期的著名清官,由于敢于直言进谏,惩恶扬善,一心为民谋利,被人民敬为海青天、南包公,其英名流传至今。
海瑞虽然出生于官僚家庭,但童年时期的家境并不殷实,在他仅四岁时父亲不幸病逝,他和母亲相依为命,生活异常清苦。母亲很刚强,勤俭持家,教子有方,\"苦针裁,营衣食,节费用,督瑞学\"。在她的亲自督导下,海瑞自幼即诵读《大学》、《中庸》等书,加上母亲为他所请的良师指点及严格要求,海瑞得到了良好的家教与文化教育,这使海瑞很早就有了报国爱民的思想。
明朝隆庆三年,即公元1569年,海瑞升任右佥都御史、钦差总督粮道巡抚应天十府,即现在长江下游两岸,包括南京、苏州、常州等地,是个非常富庶的地方。但海瑞到任后却发现,人民在重赋和恶吏贪官的压迫下生活极为困苦。如果赶上当年发生涝灾,直到冬至的时候,还有一半田地被淹在水里。粮价飞涨,百姓不去讨饭就会饿死。于是,海瑞决定将治水与救灾一起解决,既为当前又为将来谋利。后来,终于弄清受灾原因是由于连接太湖通海的吴凇江淤塞所致,海瑞便召集饥民,趁冬闲季节开工,疏浚吴凇江及其支流。又经上书请求,将应该上交的粮食留下一些解决灾民吃饭问题。这样就调动了百姓的积极性,工程很快完成,当地的百姓都很感激海瑞。
为了维护农民的利益,海瑞进一步惩罚恶霸,归还被强夺的土地。但对自己有恩的徐阶在当地占有的土地最多。徐阶怕一点不退也不行,于是就象征性地退了一些。海瑞则写信劝他应该作出表率,多退一些田,同时劝说自己的儿子也改正错误。许多京官纷纷为已经告老还乡的徐阶说情,但海瑞还是联合一些*,迫使徐阶退了二分之一的田地。海瑞依照法律将徐阶两个违法的儿子充了军。其他地主们见此情景,赶忙将多占的田依数退还。
海瑞还在赋税方面减轻了人民负担。当时江南的赋税很混乱,有田的地主往往不纳或少纳,地少的农民却要负担很重的赋税,其实,加重的部分都是替地主所交的,由地方官平摊到每个百姓头上。这无疑加重了人民的负担。海瑞组织人清查土地,简化赋税制度,减轻百姓负担,地主阶级联合诬告他,说他支持倭寇,不久,海瑞被罢了官。
海瑞担任应天巡抚时,不但爱民抚民,还为民除害谋利,但他自己却生活得很俭朴清苦。所到之处不许鼓乐迎送,也不住豪华的住宅。地方上为迎接他大摆宴席,他却规定物价高的地方每顿饭不能超过三钱银子,物价低的地方不超过二钱银子。他一生很多时间闲居家中,只靠祖上留下的一点土地过活。他没有置买田产,只在母亲去世后靠别人帮助买了一块坟地,将母亲安葬了。
海瑞去世前几天,还退还了兵部多送来的七钱银子。他的妻子、儿子早已去世,丧事由别人料理,他的遗物只有八两银子,一匹粗布和几套旧衣服。靠同僚的帮助,他的灵柩才得以运回故乡。船在江上行驶时,两岸的百姓自动穿孝来哭送他,店铺也停了业,送行的队伍长达百里。如今,在人民心中,海瑞成了正义的象征,各地共有十几种地方戏在传唱着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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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3 15:04
【海瑞简介】
海瑞(1514年-1587年),字汝贤,号刚峰,广东琼山(今属海南)人。明朝著名清官。海瑞一生,经历了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四朝。
1549年(嘉靖二十八年)海瑞参加乡试中举,初任福建南平教渝,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兴国知县,推行清丈、平赋税,并屡平冤假错案,打击贪官污吏,深得民心。得到提升,历任州判官、户部主事、兵部主事、尚宝丞、两京左右通政、右佥都御史等职。他打击豪强,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力主严惩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贿,并推行一条鞭法,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遂有“海青天”之誉。
1587年(万历十五年),海瑞病死于南京官邸。赠太子太保,谥忠介。海瑞死后,关于他的传说故事,民间广为流传。
【主要贡献】
法规制度
海瑞曾根据他在淳安的经验写《兴革条例》,谈论该地区的管理问题。
海瑞就任应天巡抚之后,立即颁布《督抚宪约》,规定巡抚出巡各地,府、州、县官一律不准出城迎接,也不准设宴招待。考虑到朝廷大员或许仍须稍存体面,他准许工作餐可以有鸡、鱼、猪肉各一样,但不得供应鹅和黄酒,而且也不准超过伙食标准。这个标准是:物价高的地方纹银三钱,物价低的地方两钱,连蜡烛、柴火等开支也在上述数目之内。
海瑞在应天推行一条鞭法:将过去按地、户、丁分别征收实行、征发徭役的赋役制度,改为按土地、人丁征收货币与白银;将过去由纳税户轮流征收解运改为官府自行征收解运。把田赋、力役和其他杂税合编为一条,统一按田亩核算征收。原来按丁户征役的办法一并改为摊入田亩。
在对待契约问题上,海瑞不顾明代法律规定与当时的国情,要求争议的解决必须以书面契约为依据。因为当时农民间是很少使用书面契约来发生借贷关系的,致使法律的执行陷入了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海瑞所批准赎还的仅占全部典押借贷案件的二十分之一。在海瑞的治下,佃户不敢向业主交租,借方不敢向贷方还款。
清廉作风
海瑞的清廉,甚至达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按照当时官场的风气,新官到任,旧友高升,总会有人来送些礼品礼金,以示祝贺。这些礼品礼金只要数额不大,也是人之常情。然而海瑞公开贴告示说“今日做了朝廷官,便与家居之私不同”。然后把别人送的礼品一一退还,连老朋友贺邦泰、舒大猷远道送来的礼也不例外。至于公家的便宜,更是一分也不占。海瑞临终前,兵部送来的柴金多算了七钱银子,他也要算清了退回去。
断案技巧
在断案技巧上,海瑞不能明察秋毫,料事如神。对于那些疑案,他不是慎重调查,而是“与其冤屈兄长,宁愿冤屈弟弟;与其冤屈叔伯,宁愿冤屈侄子;与其冤屈贫民,宁愿冤屈富民;与其冤屈愚直,宁愿冤屈刁顽”。
在争产业的案件中,“与其冤屈小民,宁愿冤屈乡宦”;在争言貌的案件中,“与其冤屈乡宦,宁愿冤屈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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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3 15:04
海瑞(1514~1587)
明代大臣。字汝贤,自号刚峰。广东琼山(今属海南)人。回族。嘉靖二十八年(1549)举人。初任福建南平县学教谕,后相继任浙江淳安知县、嘉兴通判、户部主事、应天巡抚和右都御史等职。仕途坎坷,屡受排挤,曾因批评皇帝被执入狱。但始终刚直不阿,执法公正,力主惩贪抑霸,整饬吏治,并平反了一些冤案。在当时和后世都被誉为清官。民间有许多关于他公平断案的传说。有《海刚峰集》和多种版本的《海瑞文集》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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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3 15:05
海瑞(1514~1587)
明代大臣。字汝贤,自号刚峰。广东琼山(今属海南)人。回族。嘉靖二十八年(1549)举人。初任福建南平县学教谕,后相继任浙江淳安知县、嘉兴通判、户部主事、应天巡抚和右都御史等职。仕途坎坷,屡受排挤,曾因批评皇帝被执入狱。但始终刚直不阿,执法公正,力主惩贪抑霸,整饬吏治,并平反了一些冤案。在当时和后世都被誉为清官。民间有许多关于他公平断案的传说。有《海刚峰集》和多种版本的《海瑞文集》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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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3 15:06
1587年阳历11月13日,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海瑞在任所与世长辞。他是一个富有传奇性的人物,对他的生平行事应该如何评论,人们曾经发生过尖锐的争执。这争执一直延续到多少年以后还会成为问题的焦点。
和很多同僚不同,海瑞不能相信治国的根本大计是在上层悬挂一个抽象的、至美至善的道德标准,而责成下面的人在可能范围内照办,行不通就打折扣。而他的尊重法律,乃是按照规定的最高限度执行。如果*发给官吏的薪给微薄到不够吃饭,那也应该毫无怨言地接受。这种信念有他自己的行动作为证明:他官至二品,死的时候仅仅留下白银20两,不够殓葬之资。
然则在法律教条文字不及之处,海瑞则又主张要忠实地体会法律的精神,不能因为条文的缺漏含糊就加以忽略。例如他在南直隶巡抚任内,就曾命令把高利贷典当而当死的田产物归原主,因而形成了一个引起全国注意的争端。
海瑞从政20多年的生活,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纠纷。他的信条和个性使他既被人尊重,也被人遗弃。这就是说,他虽然被人仰慕,但没有人按照他的榜样办事,他的一生体现了一个有教养的读书人服务于公众而牺牲自我的精神,但这种精神的实际作用却至为微薄。他可以和舞台上的英雄人物一样,在情绪上激动大多数的观众;但是,当人们评论他的*措施,却不仅会意见分歧,而且分歧的程度极大。在各种争执之中最容易找出的一个共通的结论,就是他的所作所为无法被接受为全体文官们办事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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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3 15:03
海瑞(1514-1587),广东琼山人,即现在的海南岛,字汝贤,号刚峰。他取此号的意思是一切以刚为主,要终生刚直不阿。因此人们尊称为刚峰先生。
海瑞是明朝嘉靖时期的著名清官,由于敢于直言进谏,惩恶扬善,一心为民谋利,被人民敬为海青天、南包公,其英名流传至今。
海瑞虽然出生于官僚家庭,但童年时期的家境并不殷实,在他仅四岁时父亲不幸病逝,他和母亲相依为命,生活异常清苦。母亲很刚强,勤俭持家,教子有方,\"苦针裁,营衣食,节费用,督瑞学\"。在她的亲自督导下,海瑞自幼即诵读《大学》、《中庸》等书,加上母亲为他所请的良师指点及严格要求,海瑞得到了良好的家教与文化教育,这使海瑞很早就有了报国爱民的思想。
明朝隆庆三年,即公元1569年,海瑞升任右佥都御史、钦差总督粮道巡抚应天十府,即现在长江下游两岸,包括南京、苏州、常州等地,是个非常富庶的地方。但海瑞到任后却发现,人民在重赋和恶吏贪官的压迫下生活极为困苦。如果赶上当年发生涝灾,直到冬至的时候,还有一半田地被淹在水里。粮价飞涨,百姓不去讨饭就会饿死。于是,海瑞决定将治水与救灾一起解决,既为当前又为将来谋利。后来,终于弄清受灾原因是由于连接太湖通海的吴凇江淤塞所致,海瑞便召集饥民,趁冬闲季节开工,疏浚吴凇江及其支流。又经上书请求,将应该上交的粮食留下一些解决灾民吃饭问题。这样就调动了百姓的积极性,工程很快完成,当地的百姓都很感激海瑞。
为了维护农民的利益,海瑞进一步惩罚恶霸,归还被强夺的土地。但对自己有恩的徐阶在当地占有的土地最多。徐阶怕一点不退也不行,于是就象征性地退了一些。海瑞则写信劝他应该作出表率,多退一些田,同时劝说自己的儿子也改正错误。许多京官纷纷为已经告老还乡的徐阶说情,但海瑞还是联合一些*,迫使徐阶退了二分之一的田地。海瑞依照法律将徐阶两个违法的儿子充了军。其他地主们见此情景,赶忙将多占的田依数退还。
海瑞还在赋税方面减轻了人民负担。当时江南的赋税很混乱,有田的地主往往不纳或少纳,地少的农民却要负担很重的赋税,其实,加重的部分都是替地主所交的,由地方官平摊到每个百姓头上。这无疑加重了人民的负担。海瑞组织人清查土地,简化赋税制度,减轻百姓负担,地主阶级联合诬告他,说他支持倭寇,不久,海瑞被罢了官。
海瑞担任应天巡抚时,不但爱民抚民,还为民除害谋利,但他自己却生活得很俭朴清苦。所到之处不许鼓乐迎送,也不住豪华的住宅。地方上为迎接他大摆宴席,他却规定物价高的地方每顿饭不能超过三钱银子,物价低的地方不超过二钱银子。他一生很多时间闲居家中,只靠祖上留下的一点土地过活。他没有置买田产,只在母亲去世后靠别人帮助买了一块坟地,将母亲安葬了。
海瑞去世前几天,还退还了兵部多送来的七钱银子。他的妻子、儿子早已去世,丧事由别人料理,他的遗物只有八两银子,一匹粗布和几套旧衣服。靠同僚的帮助,他的灵柩才得以运回故乡。船在江上行驶时,两岸的百姓自动穿孝来哭送他,店铺也停了业,送行的队伍长达百里。如今,在人民心中,海瑞成了正义的象征,各地共有十几种地方戏在传唱着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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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3 15:04
【海瑞简介】
海瑞(1514年-1587年),字汝贤,号刚峰,广东琼山(今属海南)人。明朝著名清官。海瑞一生,经历了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四朝。
1549年(嘉靖二十八年)海瑞参加乡试中举,初任福建南平教渝,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兴国知县,推行清丈、平赋税,并屡平冤假错案,打击贪官污吏,深得民心。得到提升,历任州判官、户部主事、兵部主事、尚宝丞、两京左右通政、右佥都御史等职。他打击豪强,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力主严惩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贿,并推行一条鞭法,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遂有“海青天”之誉。
1587年(万历十五年),海瑞病死于南京官邸。赠太子太保,谥忠介。海瑞死后,关于他的传说故事,民间广为流传。
【主要贡献】
法规制度
海瑞曾根据他在淳安的经验写《兴革条例》,谈论该地区的管理问题。
海瑞就任应天巡抚之后,立即颁布《督抚宪约》,规定巡抚出巡各地,府、州、县官一律不准出城迎接,也不准设宴招待。考虑到朝廷大员或许仍须稍存体面,他准许工作餐可以有鸡、鱼、猪肉各一样,但不得供应鹅和黄酒,而且也不准超过伙食标准。这个标准是:物价高的地方纹银三钱,物价低的地方两钱,连蜡烛、柴火等开支也在上述数目之内。
海瑞在应天推行一条鞭法:将过去按地、户、丁分别征收实行、征发徭役的赋役制度,改为按土地、人丁征收货币与白银;将过去由纳税户轮流征收解运改为官府自行征收解运。把田赋、力役和其他杂税合编为一条,统一按田亩核算征收。原来按丁户征役的办法一并改为摊入田亩。
在对待契约问题上,海瑞不顾明代法律规定与当时的国情,要求争议的解决必须以书面契约为依据。因为当时农民间是很少使用书面契约来发生借贷关系的,致使法律的执行陷入了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海瑞所批准赎还的仅占全部典押借贷案件的二十分之一。在海瑞的治下,佃户不敢向业主交租,借方不敢向贷方还款。
清廉作风
海瑞的清廉,甚至达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按照当时官场的风气,新官到任,旧友高升,总会有人来送些礼品礼金,以示祝贺。这些礼品礼金只要数额不大,也是人之常情。然而海瑞公开贴告示说“今日做了朝廷官,便与家居之私不同”。然后把别人送的礼品一一退还,连老朋友贺邦泰、舒大猷远道送来的礼也不例外。至于公家的便宜,更是一分也不占。海瑞临终前,兵部送来的柴金多算了七钱银子,他也要算清了退回去。
断案技巧
在断案技巧上,海瑞不能明察秋毫,料事如神。对于那些疑案,他不是慎重调查,而是“与其冤屈兄长,宁愿冤屈弟弟;与其冤屈叔伯,宁愿冤屈侄子;与其冤屈贫民,宁愿冤屈富民;与其冤屈愚直,宁愿冤屈刁顽”。
在争产业的案件中,“与其冤屈小民,宁愿冤屈乡宦”;在争言貌的案件中,“与其冤屈乡宦,宁愿冤屈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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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瑞(1514~1587)
明代大臣。字汝贤,自号刚峰。广东琼山(今属海南)人。回族。嘉靖二十八年(1549)举人。初任福建南平县学教谕,后相继任浙江淳安知县、嘉兴通判、户部主事、应天巡抚和右都御史等职。仕途坎坷,屡受排挤,曾因批评皇帝被执入狱。但始终刚直不阿,执法公正,力主惩贪抑霸,整饬吏治,并平反了一些冤案。在当时和后世都被誉为清官。民间有许多关于他公平断案的传说。有《海刚峰集》和多种版本的《海瑞文集》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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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3 15:05
海瑞(1514~1587)
明代大臣。字汝贤,自号刚峰。广东琼山(今属海南)人。回族。嘉靖二十八年(1549)举人。初任福建南平县学教谕,后相继任浙江淳安知县、嘉兴通判、户部主事、应天巡抚和右都御史等职。仕途坎坷,屡受排挤,曾因批评皇帝被执入狱。但始终刚直不阿,执法公正,力主惩贪抑霸,整饬吏治,并平反了一些冤案。在当时和后世都被誉为清官。民间有许多关于他公平断案的传说。有《海刚峰集》和多种版本的《海瑞文集》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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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3 15:06
1587年阳历11月13日,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海瑞在任所与世长辞。他是一个富有传奇性的人物,对他的生平行事应该如何评论,人们曾经发生过尖锐的争执。这争执一直延续到多少年以后还会成为问题的焦点。
和很多同僚不同,海瑞不能相信治国的根本大计是在上层悬挂一个抽象的、至美至善的道德标准,而责成下面的人在可能范围内照办,行不通就打折扣。而他的尊重法律,乃是按照规定的最高限度执行。如果*发给官吏的薪给微薄到不够吃饭,那也应该毫无怨言地接受。这种信念有他自己的行动作为证明:他官至二品,死的时候仅仅留下白银20两,不够殓葬之资。
然则在法律教条文字不及之处,海瑞则又主张要忠实地体会法律的精神,不能因为条文的缺漏含糊就加以忽略。例如他在南直隶巡抚任内,就曾命令把高利贷典当而当死的田产物归原主,因而形成了一个引起全国注意的争端。
海瑞从政20多年的生活,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纠纷。他的信条和个性使他既被人尊重,也被人遗弃。这就是说,他虽然被人仰慕,但没有人按照他的榜样办事,他的一生体现了一个有教养的读书人服务于公众而牺牲自我的精神,但这种精神的实际作用却至为微薄。他可以和舞台上的英雄人物一样,在情绪上激动大多数的观众;但是,当人们评论他的*措施,却不仅会意见分歧,而且分歧的程度极大。在各种争执之中最容易找出的一个共通的结论,就是他的所作所为无法被接受为全体文官们办事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