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权变更的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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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6 05:38
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东间相互转让股权,不必经股东会同意,当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6 05:38
你只有变更完工商税务银行之后你才和本公司无任何牵连。
首先人家会说你这个公司还没有全部(只有全部的证件变更完才会和这个公司没有关系)变更为什么要承担这个责任呢???你可以签订一个股权转让协议,内容责任要分清,时间要明确(公司变更一般需要25-30个工作日)。
至于你说的你公司员工起诉这个事情、人家只要没有变更就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现在建议你几点,一、要求对方尽快变更(如果对方不懂你们协商一下找一个代办公司变更的专业人士)二、税务的股权必须要变更(有的可以直接交件,什么意思我告诉你,就是说他们有的比较懒,花钱直接就把证件换新的了股权其实没有做)所以转让这个公司你要控制好每一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