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六大责任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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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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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21:37
1.人身保障 无论我们是以何种方式身故时,保险公司都会赔付一笔保险金,这是我们对家人的责任,对家人的爱的回报。这保险金的多少是由我们所交的保费所决定的。
2.大病保障 当合同生效等待期过后,被保险人一旦初次确诊为保险合同上约定的病种之一,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付合同上约定的保险金额。
3.意外保障 当我们因意外不幸身故时,保险公司将赔付一笔意外保障金额。
4.残疾保障 当我们因意外发生残疾时,保险公司会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比例给付。
5.住院医疗保障 当我们生病住院时所产生相应的费用时,保险公司会对合理治疗所产生费用按一定的比例报销。
6.意外医疗保障 当我们因意外受伤去治疗而产生的一些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会提供一定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障。
所以说,当我们买齐了以上的六大责任,买全了保障,我们才不会出现发生事故索要理赔时却理赔不了的情况。不是说理赔难,关键是看我们买对需求买全保障了没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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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六大基本原则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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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王新瑶
王新瑶
公众号:险中财富--养老规划、普及保险小常识
一、保险利益原则
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拥有的法律上认可的经济利益,合法性和经济性是保险利益的两个特点。
二、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认定和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对投保人而已,遵守最大诚信原则主要体现在如实告知和保证
对于保险人而已,遵守最大诚信原则主要体现在弃权和禁止抗辩上(弃权起源于英美法国家,我国保险实务没有弃权的传统,新版《保险法》中有所规定:*性规定
三、近因原则
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或起支配性作用的原因,处于支配地位或起决定作用的原因
四、损失补偿原则
在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该按照合同规定补偿被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
补偿以保险责任内的损失发生为前提,以实际损失为限
维护双方权益,发挥经纪补偿职能
防止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赔偿获得额外收益
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