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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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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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9 23:47
1、买卖双方应该约定房屋总价、违约金、滞纳金、交屋时间、过户时间、税费支付等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房屋转让价中已包含转让房屋固定装修及附属设施,则在签《买卖合同》前,应该在中介的证明下将该房屋内的家具及设施进行仔细清点,并将品名、规格、数量等详列于《家具清单》后,买卖双方签字确认,以避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分歧。
2、买方应该注意将下列条款写入合同以维护自身权益。
(1)做好卖方的产权调查,以便了解该房屋是否被抵押、是否被*采取了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
(2)钱款分批支付,一般签约当日首付30%,取得收件收据时支付60%,产证办理完毕支付最后10%。
(3)在卖方存在抵押的情况下,确定卖方撤销抵押的时间。
(4)约定卖方户口迁出的时间,一般约定为签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5)卖方的产证存放在中介公司,降低一房两卖的机率。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