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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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4 11:51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应具备的法律要件有:
⑴发包人未支付到期工程款;
⑵限于因建设工程合同所产生的工程价款;
⑶优先权的客体必须是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建设工程;
⑷优先权的客体必须不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
⑸工程价款的法定优先权,无需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