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支持职工家庭互助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金额合计可达购房全款_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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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04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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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15 19:32
9月29日,据“沈阳发布”消息,辽宁省沈阳市*新闻办公室当日召开了“沈阳市阶段性支持职工家庭互助提取公积金*发布会”。会上提到,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支持职工家庭互助购房。
沈阳市将支持职工家庭互助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成员购房无论产权人是否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其配偶、子女和夫妻双方的父母均可就这处房产办理公积金提取。
提取项目包括两类:现金购房提取购房全款;贷款购房提取购房首付款。职工家庭成员购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均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住房公积金。
在申请条件方面,需要在沈阳市购买自住住房,已支付全部购房款或购房首付款;购房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提取人及配偶没有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额度方面,全款购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全款金额;使用贷款购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家庭互助提取优先提取产权人及配偶账户余额,产权人及配偶账户余额不足的方可提取子女、夫妻双方父母账户余额。
办理和时限要求方面,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住房,符合家庭互助购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在2023年2月28日前办结提取。家庭互助购房提取须到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市)管理部现场办理。购房职工因故退房的,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须在退房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中心返还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对退房但未返还已提取住房公积金,或伪造证件、出具虚*明、编造申请信息等骗提套取行为,中心将根据《沈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筹集处副*李晓研在会议上表示,这次*的调整相较于原来的*主要是有两点突破:一是放开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提取。以往,仅允许购买住房且拥有房产产权的职工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在,职工家庭成员购房,无论产权人是否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其配偶、子女和夫妻双方的父母均可就这处房产办理提取。这样,可有效提升职工家庭购买住房的消费能力,更好保障职工刚性、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
二是放开了首付款提取*,以往对于贷款购房职工,仅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不能超过实际偿还贷款的限额。本次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这样,可在疫情常态化且职工工资收入不稳定的情况下,有效减轻贷款职工家庭的后续还贷压力。而且,这次阶段性放开购房提取*,对于在本年10月1日至本年年末期间新购房的提取职工来说,可以说是没有任何门槛的。无论职工购买的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无论是全款购房还是贷款购房,无论是公积金贷款购房还是商业贷款购房,均可以按照*规定,享有家庭互助提取或提取支付首付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