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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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6 22:00
既存国家承认新国家的范围有法律上的承认和事实上的承认。
法律上的承认(de jure recognition)是指既存国家给予新国家确定的和完全的承认,意味着承认国家愿意与被承认国家进行全面交往,因而构成两国间发展正常关系的法律基础。
事实上的承认(de facto recognition)是既存国家出于其国际关系方面的考虑,或是对新国家地位的巩固尚缺乏信心的情况下,不愿意立即与新国家建立全面的关系,但实际上又需要与新国家进行一定的交往,因而给予新国家一种事实上的承认,暂时与它在比较小的范围内建立联系。通常是在经济、贸易、商业、文化和科技方面的交往,不发生*、外交和军事关系。事实上的承认是不完全的承认,带有暂时性,并且是可以撤销的。一般情况下,它都发展为法律上的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