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民办培训机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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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8:32
1 首先,要去劳动局注册备案,如果不注册备案,那就等于是非法办学,得不到允许的,也就是说要拿到"办学许可证"
2 再到相关的税务部门,申请拿到"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3 还要到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年检,对于新的培训学校可以不用.
4 到劳动局拿到企业机构组织代码.
5 以上办理好了以后,就可以进行招生宣传工作了.
需要准备的材料那很多了,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流程那边会告诉你 然后填写相应材料 你要准备培训机构的章程 管理人员以及教师的资格证明 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房产 资产 证明 教学计划大纲等方面的材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8:32
申请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
1、举办民办教育机构培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2、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所举办的民办教育机构培训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4、设立民办教育机构培训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5、民办教育机构培训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筹办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主要包括:举办者情况、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地址等相应情况的证明,以及拟申办机构的名称、地址等;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审批程序
1、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申办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2、审批机关自正式受理申办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申请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答复。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将阐明不予筹设理由。筹设期一般不得超过三年,筹设期间不得违规招生办学;
3、举办者实施筹建、筹备工作;
4、筹设工作完成,举办人向审批机关递交审批考察书;
5、审批机关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举办者的筹设情况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6、对达到相关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审批机关将颁发《办学许可证》,对达不到相关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的,审批机关将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达到有关设置标准,再予以颁证;
7、审批机关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年检,年检结果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