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一直有问题怎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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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1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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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21:48
1、第一种途经,你要和快递员或者是送货员好好沟通协商、尽量化干戈为玉帛,到你所在地区的物流公司网点去反映一下情况,到物流公司的总部反映。如果说网点也没有解决你所反映的问题,你就打电话到这个物流公司的总部去反映情况,反映到总部后,一般情况下,问题是能够得到解决的,除非你的问题非常复杂,难以分清责任。
2、第二种途径,你可以到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督局去投诉。上网查阅物流公司所在地的邮政管理局的投诉电话,打过去,把你的情况反映一下,然后等待结果。到物流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督局去投诉,也就是他们下属的消费者投诉中心,向他们反映情况,等待处理结果。
3、第三种途径,你可以通过媒体反映情况,可以到*起诉。在有的地区,报纸、电视台、广播上可能有消费者投诉专栏,活着是帮忙跑腿等栏目,你可以打电话过去,邀请记者进行采访。如果确实是物流公司的责任,记者一般会帮你的。如果你要反映的问题比较严重,经过各种渠道投诉都没有满意的结果的话,你就要考虑清楚,然后写上一份诉讼书,准备好相关证据,起诉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
第六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
(一)进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或者涉嫌发生违反本法活动的其他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
(四)经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查封与违反本法活动有关的场所,扣押用于违反本法活动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对信件以外的涉嫌夹带禁止寄递或者*寄递物品的邮件、快件开拆检查。
第七十三条 快递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一)设立分支机构、合并、分立,未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
(二)未在信件封套的显著位置标注信件字样的;
(三)将信件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的;
(四)停止经营快递业务,未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并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