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需要钱病危通知书妻子拒签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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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1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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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23:26
不犯法,不配合医疗机构的自行承担风险。
【法律分析】
长期以来,医疗机构在遇有施行手术、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时,必须取得家属或关系人的同意,并实行签字的工作制度。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当患者处于昏迷状态,或各项身体体征极度紊乱,精神状态不好时,需要作出即刻的抉择时,医院一方会优先取得家属的签字;又或者一些医院为了规避因家属没有签字而手术造成的后续纠纷,即便在患者已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的前提下,也会选择取得患者家属同意后再进行手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