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09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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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0:45
城镇 居民医疗保险 是以没有参加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 制度和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 制度推行后,党*、*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它的主要特点是:一是参保人患病特别是患大病时,一定程度地减轻经济负担。二是参保人身体健康时,缴交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济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三是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为鼓励城镇居民参加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其参保时间划分,设定不同的医疗待遇起付期,办法实施六个月内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三个月,未成年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六个月后参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一年;一年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延长至二年;低保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城镇居民医保缴纳的主要方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给予适当补助。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 医疗保险待遇 ,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给予补助。国家对个人缴费和单位补助资金制定税收鼓励*。此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以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