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11 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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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3-02-07 06:10
六税两费,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7 03:18
六税两费,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1] 。2022年3月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的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6] 。
2022年8月18日,*常务会议召开。会议指出,各地今年内顶格减免地方“六税两费”。
2019年1月9日,召开的*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会议明确,允许各省(区、市)*对*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
2019年1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通知》,其中指出,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需要确定,对*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2-3]
为贯彻落实党*、*关于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的公告》(2022年第10号),现就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六税两费”)。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5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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