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06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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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2:03
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如下:
1、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凭《准考证》等规定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日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3、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4、考生进入考场后按准考证号(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及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考生在领到试卷和答题卡后,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试卷及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粘贴条码,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