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的申请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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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05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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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6 18:46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是:
(一)受理阶段。专利局当收到专利申请后,会根据初步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专利局就会确定申请日期,并下发给申请人具体的申请号,核实清楚相关的文件资料清单,就会给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关于申请文件,有一定要求,不能出现字迹不清楚,缺项漏项,如果附有图片要用专业的绘图软件进行绘制图表,不能是手工绘图的,如果有附照片的,照片一定要清晰不能模糊不清,这些相关的材料必须要准备齐全。
(二)初步的审查阶段。如果可以受理后,就要申请人准备进行按照规定进行缴纳的申请费,然后就可以进去基本的审查阶段。初审时候的审查要进行保密的审查,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提出建议或者提出明显不合理的意见,申请者要针对审查人提出的意见和质疑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有效的回复,并且要将回复资料进行分类回答。
(三)公布阶段。如果发明通过了基本的审查,那么就会进入公布阶段,正常情况下专利局会在通过审查后的一年半后对专利申请进行公布的程序,经过一系列的复核、编辑校对,和处理及排版的印刷,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在相关的专利报纸上进行专利的公示。
(四)实质性审查阶段。主要是指申请人申请初审通过,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审查人将会从专利的实用性,创造性和新颖性等方面对专利进行全面的实质性的审查工作,审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或者存在问题的,申请人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作详细的回答和修改。
(五)授权阶段。实质性审查后专利局审查部门未发现可以驳回申请的问题,将可以有审查员做出相应的授权通知,完成审查,最后进行专利的登记等流程。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