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10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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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6 11:30
如何避免常见的就业陷阱
如何避免常见的就业陷阱,在求职过程中,求职者,特别是初入职场的高校毕业生,很可能会遇到各种求职陷阱,对此应当如何识别和规避呢?以下了解如何避免常见的就业陷阱。
1、选择正规的招聘/实习网站
求职者一定要登陆正规招聘网站(应届毕业生网www、yjbys、com),这样才能从根源上防止网络诈骗。正规的招聘网站都会仔细检查验证招聘单位的真实性,要求招聘方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办理职员的身份证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等,以防止虚假信息的发布。
2、注意个人信息的保密
在登记电子简历时,虽然要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但要注意对某些资料的保密,如:家庭电话与手机不能同时添加到简历中,不要随意将自己的生活照、艺术照发到网上,照片最好选用标准证件照。
3、核实招聘/实习信息来源
辨明招聘或实习信息的来源是否为真,观察它是否来自官网非常重要。不要去非官方的钓鱼网站,也要小心所谓的“中介”。
如何识破求职陷阱
一、招聘陷阱第一大类:虚假职位信息
1、以招聘之名盗取个人信息
当对方要求提供奇怪的证明材料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向不了解的"招聘单位"透露有关任何自己的隐私信息,一旦发现侵权迹象应当即报案。
2、以招聘之名非法敛财
调查显示,职场中最大的*当属收取保证金、押金,其比例占到了28、16%。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押金或保证金),所以在任职初期需要先缴各种押金的公司是不合法的;而规模很小、态度恶劣却敢开口收取服务费的中介机构,一定是想骗取求职者金钱的非法组织。遇到交钱时就应当提高警惕,牢牢到按住钱包是求职应聘过程中首先需要注意的。
二、招聘陷阱第二大类:通过招聘对应聘者进行压榨
1、以招聘之名诱人犯罪
如果招聘者夸夸其谈,反复强调招聘职位轻松便能拿高薪,很有可能是在引诱人加入传销、*及其它非法机构。
2、招聘时设下薪酬陷阱
(1)先界定薪酬的上下限,并协商支付方式。尽量减少薪酬中的“软性成分”,或者试行一个月后重新规划。
(2)应聘时多个心眼,不清楚的地方要问明白。比如,一年是十二薪还是十三薪?试用期待遇如何?时间多长?加班时间费用如何计算?如此种种,问清楚就不会糊里糊涂地上当,吃了哑巴亏。
3、粉饰职位信息骗取劳动力
不要被听上去体面的职位所迷惑,仔细询问职位的工作内涵和细节,是求职者在与招聘者面谈过程中必须要做的`。
找工作的毕业生们看过来!各类求职陷阱要小心!
(一)虚假广告陷阱
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会上为了招到条件较好的毕业生,会夸大或隐瞒自己的某些情况。比如:在发布招聘信息时,往往故意扩大用人单位规模和岗位数量,进行虚假宣传;或者把招聘职位写得冠冕堂皇,根本没有广告上写的那么诱人。
(二)*陷阱
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招聘、面试等侵犯学生。有一些招聘广告上称招聘男女公关人员,月薪上千或上万,令一些涉世不深的毕业生调入陷阱。所谓“男女公关”实则是从事性服务;所谓“高薪”实则是从事性服务时客人所给的小费。面对这样的问题或遇到这样的情况,学生一定要提高警惕,不可随便跳入这种陷阱。
(三)传销陷阱
现在的传销者首选对象常常是急于挣钱的打工者特别是刚刚毕业的学生,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得到欲骗对象的电话后,便打着同乡、同学、亲戚等幌子,以帮忙找工作为由,以高薪为诱饵,因人而异,投其所好,骗求职者去进行非法传销活动。
一旦进入陷阱,便*人身自由,*从事传销,交高额入门费,传销组织者还采取扣留身份证、控制通讯工具、监视等手段不让受骗者离开,强迫他们联系亲友前来,或者寄钱寄物从中牟利。
(四)协议陷阱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择业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就业协议一经签订,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按照有关规定,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这样就可能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纠纷。常见的毕业生签就业协议过程中遇到的陷阱又分为以下几种:
1、 用人单位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2、用人单位不跟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不将承诺写入合同
4、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霸王合同”
(五)试用期陷阱
一般来说,单位用人有试用期是正常的,试用期的薪水一般都不高,等到转正之后,薪水会有较大幅度提高。很多公司为了使用廉价劳动力,抓住毕业生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堂而皇之地打出试用期的牌子,看起来非常规范,待试用期一过,以种种理由告诉求职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将其解聘了。这样的公司不断地炒人,毕业生永远不会成为正式员工。
(六)收费陷阱
当前,在就业市场中,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设立各种名目向毕业生收取各种不合理费用,如风险抵押金、违约金、培训费等。
(七)薪酬陷阱
所谓薪酬陷阱,是指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以优厚的待遇吸引前来求职的毕业生,等到其正式上班时,招聘时的承诺则以种种理由不予兑现;或是针对薪酬中的一些不确定收入,进行虚假或模糊的承诺,最终不能兑现;或者“缩水兑现”。
(八)智力陷阱
有些单位按程序假装对应聘毕业生进行面试,再进行笔试。在面试、笔试时,把本单位遇到的问题以考察的形式要求前来应聘者作答或设计,待毕业生利用专业优势完成其承担的项目后,再找出各种理由推辞,结果无一人被录用,用人单位却将应聘者的劳动果实据为己有,使毕业生陷入智力陷阱。
一、要选择正规的中介
求职时尽量到大的、正规的人才市场或人才机构,不要求职心切,一见招聘的字样就去应聘。求职时千万要小心那些无营业执照,无职业介绍许可证或人才交流许可证的非法中介,他们常常以找不到工作不收费为幌子,*求职者入套,乘机向求职者敲诈勒索。
二、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
求职的大学生应该知道: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如果在求职中遇到此类情况,一定要坚持拒交,并向招聘单位所在区、县举报,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不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
面对非法中介或私招滥雇者声称的承接外地企业或北京总公司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的高薪招聘,不论其待遇多么好,千万不要轻信他的口头许诺,一定要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并办理相关的手续。
四、发觉被骗,及时报案
大学生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劳动保障监察或*派出所报案,寻求法律保护。另外,大学生在求职前或求职过程中,应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一、大学生常见的就业陷阱:
1、就业渠道陷阱
就业渠道陷阱主要是通过招聘网站、QQ信息、微信、微博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通过这类渠道发布招聘信息的单位或个人由于监控不严,信息的真实性难以核实,信息发布者往往利用这一点,发布具有很大*力的职位信息,吸引求职大学生的注意。
例如,某公司打出招聘“储备经理”的广告,并且许以高薪,而且条件也不苛刻,很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蜂拥而至,实际确实要干销售员的业务,所谓的高薪也要等到做到一定年限或职务之后才能享受。
2、工资待遇陷阱
这类用人单位往往对求职的大学生许以高薪,但是不签订任何书面合同,等到应聘者领工资时,不是打折就是推脱,有的甚至以公司倒闭为由不发一分钱。
例如,2011年郑州市的年平均工资为35541元,如果有用人单位或个人给求职大学生的岗位年工资远远高于这个数,那么这些招聘单位往往存在很多的问题。
另外还有些用人单位和个人只许给求职大学生一个很高的工资总额和无据可查的升职加薪计划,而实际上这个总额包含保险金、养老金、失业金等等,左扣右扣到手的工资已所剩无几了,而升职加薪的最终解释权都由用人者说了算。
3、单位资质陷阱
有些用人单位或个人,在招聘时对自己的单位描述不切实际,把不属于自己的资质、荣誉、业绩等都攀龙附凤地附加得到自己的身上,给自己的单位人为地披上一件光鲜的外衣,让涉世不深的求职大学生觉得这个单位不错,有实力,将来一定能够有所发展。
而实际上确实一家不起眼的小公司或小单位,甚至是一个“皮包公司”。
4、介绍人陷阱
在大学生求职的路上总有一些人很主动热情的给他们去介绍好工作,而这些热情的背后都可能会隐藏着无法预知的危机。例如我们常说的传销。据有人研究,近几年经工商部门查出、遣散的传销人员,主要集中在18至25岁,其中刚毕业的学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有的甚至是在校的大中专学生和初、高中毕业生。
2这类介绍人总是在求职大学生面前展示一种成功者的姿态,向求职大学生吹嘘自己工资高、工作轻,生活自由、发展空间很大,往往使缺乏生活经验的大学生上当受骗。
据有人研究,近几年经工商部门查出、遣散的传销人员,主要集中在18至25岁,其中刚毕业的学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有的甚至是在校的大中专学生和初、高中毕业生。
2这类介绍人总是在求职大学生面前展示一种成功者的姿态,向求职大学生吹嘘自己工资高、工作轻,生活自由、发展空间很大,往往使缺乏生活经验的大学生上当受骗。
二、就业陷阱的防范
1、学校层面
(1)、加强就业*宣传教育。学校就业部门要及时对毕业大学生进行就业形势教育,让毕业生认清当前的就业形势,了解国家最新的`就业*,培养多次就业意识和创业精神。
例如,让学生了解国家确立的“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促进就业”方针,千方百计增加就业扩大就业规模的*,同时也要让学生认识到目前供需矛盾还比较突出,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培养学生创业思想和创业能力,鼓励学生勇于创业。
(2)、加强就业指导针对性。学校的就业指导部门要把国家就业*及时的告知毕业生,把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西部就业与国家西部开发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对毕业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人生目标规划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就业指导的针对性,不能笼统地号召,空洞地鼓吹。
(3)、多向学生介绍防范就业陷阱的知识。刚毕业的大学生的社会阅历较浅,再说还有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闯劲和天之骄子的傲气,他们对于在就业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陷阱不能及时识别。
学校应该针对就业陷阱的类型进行相关的防范教育,教会学生从国家、*、学校或正规的人才交流市场获取就业信息,不要相信小广告和流动招聘者。
让学生学会根据实际情况辨别工资的可信度,对于公司资质的描述要多问几个为什么,还可以通过工商部门电话、网站等进行核实,不要轻易相信“老同学”“老朋友”,不要贪图一时的虚荣和小利。
2、学生层面
(1)、端正就业心态
在校期间要刻苦学习,努力掌握专业技术知识,贮备良好的就业能力,为将来的就业打下良好基层。要相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不要随便相信高工资、高待遇、福利好、挣钱快的招聘消息,坚信不有会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任何成功都是要经过努力后取得的。
要认清自己,知道自己的真实水平,不要以社会精英自诩,当不法分子以不实夸大之词或甜言蜜语向你游说时能保持清醒的头脑。
(2)、不断提高法律意识
大学生要切实了解《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内容,在自己的就业过程中增加就业陷阱辨别力。另外,大学生要加强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遇到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不给违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扩展资料:
就业陷阱的特征:
1、欺骗虚伪性
欺骗虚伪性主要表现在用人单位以虚假宣传、不实承诺来取得求职大学生的良好期望,以此提高招聘条件,隐藏各种不法目的。
2、*性
就业陷阱的*性主要表现在不法单位用高工资、高待遇来吸引求职大学生的注意力。例如,某单位承诺待遇有多高多高,但求职者入职后却告诉他待遇里边包括的“五险一金”、食宿费等等,是工资的总值。
3、违法悖德性
就业陷阱的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劳动合同法》,有的甚至违反了《刑法》。例如,用人单位想留住人才,而在招聘之时采用比较隐晦的手段扣押学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件,当学生有了其他好的工作选择时,欲走难行。
这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就业陷阱的悖德性,主要表现在利用社会对学生的认同和信任,诱骗学生从事推销劣质产品等,有悖社会公德,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4、模糊性
所谓模糊性,是指用人单位或个人在招聘信息中用词多含歧义,让求职大学生者感觉是有利的,但他们自己解释时又完全变得不利于求职者。
5、多面性
多面性是指就业信息的发布单位功能强大,往往表现为用同样的地址和电话注册多个公司,或一个公司业务涉及多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