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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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04:31
零售一词源自法语动词retailler,意思是切碎(cut up),是以一种基本的零售活动,即大批量买进并小批量卖出。例如:一个便利店可以二十四箱为单位买进听装豆子,再以单个听装豆子为单位卖出。但零售企业并非唯一的拆装(break bulk)商业实体。批发商也可以大批买进并向消费者小批售出。但将零售企业与其他分销贸易商区分开来的是消费者类型;零售企业的特征是向最终消费者出售,而批发商则是向零售企业或是其他商业组织出售。Baker(1998)将零售企业定义为任何向个人或家庭消费出售商品并提供售后服务的机构。 有一种倾向,认为零售主要指有形(物质)产品的销售。然而,承认零售是一种包含服务的销售是必要的。一项服务可能是顾客主要购买的东西(如理发或航空旅行),或是顾客购买的一部分(如送货或培训)。零售不一定涉及有形的商品。邮购和电话订购、到消费者家里或办公室直接推销互联网及自动售货机皆属零售的范畴。最后,零售也不一定只有一个零售商。制造商、进口商、非营利性公司和批发商在把商品或服务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时即充当了零售商的角色。另一方面,制造商、批发商和其它组织为本组织使用或再销售需要而进行的购买则不属于零售业务。特征 零售业的特征:零售业有若干区别于其它行业的特征。主要的三大特征分别是:零售商平均每笔销售量比制造商少得多;最终消费者常常无计划购买,而旨在再售货制造产品或开展经营而购买的购物者更有计划性,他们事先已安排了采购计划;多数零售顾客一定会受商店位置的吸引前去购物,而推销员通常要拜访制造商、批发商和其它公司。发掘交易机会,最终达成交易。发展趋势 未来5年我国零售业发展的六个方向: 一、批发市场建设开始进入一个相对的低潮。 随着超市、百货、专业店的不断发展,传统的批发市场不断受到挑战。消费升级、批发商转型,批发市场过多等等问题将进一步尖锐。批发市场的建设和发展相对进入一个停滞甚至开始萎缩。 二、百货业向超市业学习,开始走自营商品的道路。 百货业在我国远比超市业历史悠久,但是目前发展相对缓慢。原因有二:第一,百货业近10几年来水平不是高了,而是低了。从自营逐步转向为物业管理商,降低了百货业从业人员的能力要求和负担,从而最终降低了对于商品、市场的分析和掌控能力。第二,百货业连锁管理的能力,复制的能力,规范化管理的能力相对于超市业落后,也严重制约了百货业的发展。 从提升自我的管理水平,应对市场要求,以及规模化、连锁化、集约化运作的要求来看,百货业将不得不向超市学习,逐步开始自营商品。消费升级将成为百货业的机遇。 三、大城市超市并购加剧,小城市成为争夺重点市场。 一、二类城市因为大型超市布点过密,导致单店销售和赢利能力无法提升,最终的结果就是重新的并购和整合,优势向资金大、规模大、管理水平高的企业集中。最终可能形成几个国际品牌和极少数国内品牌占据市场的结果。 三、四级城市(沿海县级城市和内地地级或以下城市)因为还有一定的市场和赢利空间,所以会成为争夺的目标。因为其市场空间有限,中等规模(3000~7000平方米以内的超市将成为主流)。 四、便利店进入一个相对上升的阶段。 消费升级的一个特点就是人们对于购买便利性要求上升和对于价格敏感度的降低。随着收入的增加和城市交通的成本增高以及时间成本变得越来越高,便利店会相对进入一个比较好的发展时期。但是便利店经营的复杂性将成为经营中最大的障碍。如果不解决好这个问题,那便利店的赢利能力将受到非常大的*。 五、专业店将进入第二个发展*。 类似国美、苏宁的专业店将进入第二个发展*。形态将更加多元化。比如服装超市、办公用品超市、食品超市、洗化用品超市等等将不断出现和壮大。他们通常将扮演价格杀手的形象,而且具有很强的渠道整合能力,形成对于大型综合超市和百货的强有力的挑战。新的商业巨头很可能将在专业店领域产生。 六、资本市场将更多的投资零售业。 IT产业发展的不确定性,工业企业受经济不景气而更多的寻求销售渠道等等,导致零售业作为销售终端的能力进一步强化。从去年开始,已经有很多国内外的风险投资收购零售终端。这个情况将进一步加剧。经历了本轮金融动荡的资本市场将更多看重稳定而具有高成长性,且有巨大现金流的零售终端。金融业、风险投资、房地产业和零售商的联合将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以上所述六个方向有望将成为今后5年或者更长时间零售业的发展的趋势.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04:31
以零售贸易是直接为消费者服务的贸易形式为出发点,零售贸易按服务特点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组织形式: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04:32
零售处于贸易运行的终点,具体体现着贸易运行的目标。
零售:向最终消费者个人或社会集团出售生活消费品及相关服务,以供其最终消费之用的全部活动。
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几点:
零售是将商品及相关服务提供给消费者作为最终消费之用的活动。如零售商将汽车轮胎出售给顾客,顾客将之安装于自己的车上,这种交易活动便是零售。若购买者是车商,而车商将之装配于汽车上,再将汽车出售给消费者则不属于零售。
零售活动不仅向最终消费者出售商品,同时也提供相关服务。零售活动常常伴随商品出售提供各种服务,如送货、维修、安装等,多数情形下,顾客在购买商品时,也买到某些服务。
零售活动不一定非在零售店铺中进行,也可以利用一些使顾客便利的设施及方式,如上门推销、邮购、自动售货机、网络销售等,无论商品以何种方式出售或在何地出售,都不会改变零售的实质。
零售的顾客不限于个别的消费者,非生产性购买的社会集团也可能是零售顾客。如公司购买办公用品,以供员工办公使用;某学校订购鲜花,以供其会议室或宴会使用。所以,零售活动提供者在寻求顾客时,不可忽视团体对象。在我国,社会集团购买的零售额平均达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