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中山户口,请问离职要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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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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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10:50
职工离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上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
所需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供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
市公积金中心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出具《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确认单》,申请人签名确认
↓
中心后台将提取金额转帐到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上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提取申请人对市公积金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外市购房需要向外地房产地登记部门核实资料的,在得到核实回复后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办理时间间隔:
除租房提取、其他住房消费和委托自动转账外,以其他情形办理的非销户提取,每次提取必须相隔三个月或以上。住房贷款购房已办理委托提取自动转账的,将每月自动划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预约提取:
职工可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www.zszfgjj.gov.cn预约前来办理提取手续时间,职工经成功预约并在预约时间到达约定的公积金中心办事场所,可以免排队办理公积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