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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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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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6 09:10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注: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确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6 10:28
四川一级消防资质转让、分离;需要用到哪些资料呢?找谁放心等等诸多影响因素,那么自持企业优质资质:
1.一级装饰、消防转让或者收购;
2.二级市政资质转让;
3.转让施工劳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6 12:02
你的问题可以具体一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6 13:54
河南宽信沈工(网上可查,有资质问题的朋友可以向我咨询)
资质维护,资料整理:
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进一步增大,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自2015年1月1日《建筑企业新资质标准》发布后,15年10月启动了直接换证的程序,按照相关要求,2016年6月开始,各级建筑主管部门将对企业启动动态核查程序,检查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新资质标准要求,到2018年“放管服”*的深入改革,
对于企业来说,公司行政管理人员由于对资质标准熟悉不够,各方条件掌握得不清楚,很容易忽略了让企业满足新资质标准要求的各项条件。为企业面对动态核查带来了安全隐患。
为企业提供资质远程管理和和托管服务,实时与企业沟通联系,让企业各方条件满足新资质标准要求,在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的同时,企业不需要专门配备相应的资质管理人员,也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
维护内容:
乙方为甲方公司代理资质维护服务.
1、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录入、备案、调离及撤销备案。
2、做好项目合同录入及备案工作,负责将企业业绩及时录入“四库一平台”。
3、做好“动态考核”、 “双随机、一公开”、等各项检查的资料整理。
4、做好年报及管理部门要求的随机性报送工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6 16:02
一、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相关材料报送渠道
(一)消防资质初次申请、重新核定、资质延续
1、申请一、二级主项消防资质的,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报省*消防部门;
2、申请*主项消防资质的,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当地市*消防部门;
3、申请增项消防资质的,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当地市级建筑业主管部门。
(二)消防资质等级申请升级
1、申请主项消防资质升级的,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报省*消防部门;企业主项消防资质由*申请升二级的,当地市*消防部门还应将该企业初次申报、年度考核档案材料报送省*消防部门。
2、企业申请增项消防资质升级的,申请企业将申报资料报相关建筑业主管部门。
(三)消防资质年度考核
1、主项是消防资质的,考核资料报送当地市*消防部门;
2、增项是消防资质的,考核资料报送建筑业主管部门。
二、企业申报材料
(一)消防资质初次申请、增项、升级、重新核定、延续
企业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四份(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第一册:综合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 企业章程;
4、 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 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 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8、 提供设备购置*及计量检定证书,厂房(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9、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从新核定资质的,再提供下列资料并列入本册:
10、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生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1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12、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13、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
第二册:人员资料
1、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2、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3、 消防工程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第三册: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核验资料(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当地*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验收意见书)
(二)消防资质年度考核
企业需提供《山东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年度资质考核申请表》两份(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本年度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4、企业本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
7、设备购置*及计量检定证书,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8、《山东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年度资质考核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养老保险凭证;
9、经省*消防部门培训合格的消防设施工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10、本年度承揽的消防设施工程资料: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2)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3)当地*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验收意见书;
11、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申请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电气、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且经省消防*消防部门消防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5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专用工具、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
申请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电气、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且经省消防*消防部门消防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
3、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专用工具、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
申请*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电气、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且经省消防*消防部门消防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企业具有的*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专用工具、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生产、储存装置等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企业:可承担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下、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