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22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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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23:00
法律分析:不可以。业务招待费和买礼物无论是自用还是招待客户,均属于用于个人消费,其进项税不得抵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