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22 22:3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7:07
近日,
广州市住建部门正式印发实施了,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通知》。
将进一步规范了商品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工作,
并且,
首次以*规章的形式明确,
开发企业、中介机构,
应当对项目周边影响因素进行公示。
也就是说,
商品房销售需公示周边不易发现的因素。
比如:污染的土地、油气库站、
危险品仓库、高压线路、
无线通讯基站、规划的路桥、
隧道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等。
《通知》发布实施后,
市民以后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
可以在销售现场查阅有关该项目的相关信息,
这样一来,
可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矛盾纠纷。
对于很多市民来说,
买房是一辈子的大事之一。
而购买商品房,
也是老百姓解决住房问题的主要渠道。
但很多购房者不了解相关购房知识,
购房纠纷屡屡发生,
尽管*多次出台*保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想要在买到“放心房”,
主要还是靠自己!
那么,在买商品房的过程中,
就一定要以下注意这些:
1、购房前须仔细查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在购房前应查看售楼部(营销中心)醒目位置是否张贴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在购买预售商品房前必须查看该小区(楼盘)是否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确定想买的房屋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内,否则,不得购买。
4、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不得私下与开发企业签订纸质合同,应先签订电子合同(网签),等县房管局备案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由网签系统打印出的合同上签字盖章。
5、支付的预售款应支付到监管银行账户上,否则拒绝付款。
6、房地产开发企业移交经检收合格的商品住宅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7、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和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行为的,请及时向县房地产管理局进行举报。
最后,一定要查看一下房子周围的环境,避免无良开发商隐藏周边不易发现的因素:比如:污染的土地、油气库站、危险品仓库、高压线路、无线通讯基站、规划的路桥、隧道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等。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29,当前相关购房*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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