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0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2:09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所以,为了确保劳动者能够按时交接工作,可以与其约定相关的经济补偿金等都于交接完毕时支付。
2、制定规章制度来规范劳动者的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员工离职时应该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并在规章制度中对此进行具体、详细的规定。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将“劳动者拒不配合用人单位进行工作交接的”视为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3、让不办理交接就"自动消失"的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加入劳动法规定的“因劳动者不按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条款,并将之细化,以此来约束员工。
二、员工主动辞职能得到补偿吗?
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偿。
2、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员工提出辞职,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没有补偿或赔偿的。
正常情况下,不管是劳动者自己主动申请离职还是提出辞职,或者是被用人单位依法开除了,其实都是需要办理相应的工作交接。而要是没有交接自己的工作,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话,那么单位其实是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3:27
如果其做的工作确实需要交接才行,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出一个书面通知,要求离职的该员工在几日内,抽时间前来进行工作交接,否则的话,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该员工全额承担,也不排除将此事项起诉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1:02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员工提出离职后,单位有权要求员工继续工作三十日,原因其一就是预留一定的时间以便员工与单位之间的工作交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闪离”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2:53
员工突然离职不交接,其实是不符合离职流程的,所以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必须要找到合适的员工,尽快的接手他的当前工作,并且让部门经理把资料进行详细的说明,让他尽快的熟悉,并对业务进行整理,这样才能达到更理想的工作效果。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5:01
看员工从事什么岗位了,如果是无关紧要的岗位的话可以放她走,如果是很重要的岗位的话,必须要求她留下来几天配合交接,如果员工是家里有突发事情需要尽快离职的话可以先让他走,但是走之前需要与他约定好,电话随时保持开机,随时得接电话,进行灵活*接。但是遇上那种对公司有意见,故意急辞的员工,要么不批,不批对方急着要走的话意味着工资会受损,他实在连工资都不想要的话你也只能自己整理资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