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出口退税采用“免抵退”办法,免抵退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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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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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7:17
免,指出口环节不征收*,即出口零税率,是不计算销项税额的(注意该免并不是免税,而是计算的销项税额为0,即出口收入是含税的,只是为0而言)。
抵,指的是出口货物所耗用材料、动力等对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环节产生的应纳税额;
退,指出口环节对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后还有剩余的进项,退还给出口企业。
生产企业的免抵退,是以出口FOB乘以退税率计算出理论退税额(即免抵退税额)。
然后与期末留抵作比较,哪个金额小就按小的金额退税,换句话说就是生产企业的应退税额是以期末留抵为限额的,限额内才按FOB计算的免抵退税额退还超出限额的,按留抵金额退还,多出来的免抵掉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8:35
免抵退是税收的一种形式,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免抵退包括以下方面:
1、当期免抵退税额,也就是按照免抵退*计算的当期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2、出口零税率,对于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实行出口环节*零税率;
3、退税率,销项税额抵减进项税额后为应纳税额的实用征收办法。
计算方法通常是,免抵退税额等于出口货物离岸价乘外汇人民币牌价,乘出口货物退税率减去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
地方各级*、各级*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