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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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3 19:05
法律分析:自换领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