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31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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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08:48
靖江市疫情防控电话0523-80718199。
靖江市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本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落实“四早”措施,有效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应对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个人负责、对家庭负责的态度,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一旦发现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时空伴随等情况,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要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
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要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药店和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诊所、门诊部等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院感防控等疫情防控要求。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收治发热病人等可疑病例,一旦发现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健康码异常或有可疑流行病学史的病人,要立即通知120救护车将其转至发热门诊就诊。
各类药店要压实主体责任,对购买“四类”药品人员,要做好实名登记,确保“四类”药品销售信息可追溯。发现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要立即向属地报告。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及其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保持良好的日常生活习惯,少聚集、不扎堆,保持社交距离、佩戴口罩,并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