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29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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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23:56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以下三个特征:
1、农村集体经济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农村经济形态
它既不同于前苏联的集体农庄经济,也不同于源于西方的合作经济,是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造出来的,是我国独有的一种经济形态。农村集体经济实行土地等生产资料成员集体所有,以成员为创造主体和价值主体,其发展与成员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担负着组织农民和发展农民的重任。农村集体经济丰富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组织形式和运营机制,实践证明,它的存在是有合理性的。
2、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具体体现
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生产资料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否认私人产权,宅基地使用权对于集体成员无偿使用,实行家庭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本质是农民的合作与联合,核心是财产的合并,目的是为了增强农民个体能力而组织起来,是实现农村集体所有制的一种经济形式。农村集体经济,不仅涵盖集体劳动、集体耕种、集体作业等诸多集体生产范畴,而且还涵盖集体经营、集体占有、集体原则等管理范畴,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的体现。
3、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丰富多样与时俱进
高级社是我国集体经济的最初形态,《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确立“*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度,农户不再是一个独立的财产主体和经营主体,农村集体土地等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统一在一起,分别属于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集体所有。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