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29 11:4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10:30
没有责任,不属于防卫过当,属于无限正当防卫,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下: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所谓无限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情形下采取的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权利。由于无限防卫权是法律在某种情况下赋予公民的特殊的防卫权,因而必须严格掌握,以防滥用。无限防卫权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主体条件
应该包括受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侵犯的受害人。与防卫过当的主体相比,它不受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因为,无限防卫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
第二、对象条件
必须是针对行凶、杀人、抢劫、*、绑架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不法侵害人,这一点毫无疑问。问题在于,无限防卫权只能针对“行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形式,而“行凶”等暴力行为要构成犯罪,其行为人就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含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第三、范围条件
必须是针对行凶、杀人、抢劫、*、绑架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具体的说:
(1)必须是暴力犯罪行为,一般违法的但未犯罪的暴力行为和犯罪的非暴力行为不在此限;
(2)必须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非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不在此限,所谓人身安全,主要指人的生命、健康、性权利等,完全针对财产性的不法侵害应排除在外;
(3)所谓“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指犯罪所使用的暴力的程度以及侵害的急迫性,相当于该款所列举的行凶、杀人、抢劫、*、绑架犯罪。即,无限防卫权所针对的侵害行为必须具有性质的严重性、强度的暴力性、形势的急迫性。
第四、时机条件
必须是不法暴力侵害正在进行。这里的正在进行,是指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已经开始,尚未结束,正在进行之中。
第五、主观条件
行使无限防卫权的防卫人必须具有防卫的意识和防卫的目的。从正当防卫的理论看,正当防卫之所以被立法者视为排除犯罪性的行为,不仅因为正当防卫在客观上保护了社会利益,而且因为在主观上具有制止不法侵害和保护合法权益的意思,因而正当防卫具有主观条件的*。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10:31
你好!
从你对问题的表述上分析,你不但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涉嫌故意杀人罪。
从你的描述看,你的目的就是要直接杀死犯罪人。以杀人为目的的“制止犯罪”,不是善意的制止犯罪行为,而是一种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
有网友说得对:“你们打起来就没什么事”。假如你和犯罪人打起来了,你打不过对手,在生命紧急关头将对方打死,这可以不承担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10:31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10:32
没有,因为受害人那个凶手如果把那个凶手杀了,那凶手会把受害人给杀了。这凶手本身就该死,这是不用判死刑的,另外现在是新中国时期,不是王朝时期也不是*时期,如果只是为了以暴制暴的话,那里也有一部分的责任,如果凶手被伤害的抢劫、杀人、放火、*有威胁的,实在是没办法,也可以把另一个人杀了,另一个人是凶手。就没有任何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10:33
如果我看到一个人正在行凶,受害人很有可能被杀,我为了保护受害人拿着武器把凶手杀了,那我有责任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