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向西安市政府邮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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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28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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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3:32
1.“西安市*”门户网站(http://www.xa.gov.cn/);
2.《西安市*公报》;
3.市*新闻发布会;
4.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信息,也可前往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信息查询点获取*信息。
市档案馆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03号
联系电话:029-86289689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市图书馆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45号
联系电话:029-86521355转8316
服务时间:周一 10:00—19:00 (疫情防控期间周一全天闭馆 )
周二至周日:8:30—19:00 (疫情防控期间9:00-19:00)
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95号
联系电话:029-86785222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
(一)申请注意事项。
1.依申请公开制度仅限于公众申请获取某些*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2.申请获取*信息,应当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市*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本页面底部下载打印。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联系方式、获取*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详尽提供所需*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填写申请表,当面提交,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联系电话:029-86785222;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堡街道凤城八路189号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厅)。
2.信函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采用EMS、挂号信等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采用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与申请人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通过传真提交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来信请寄: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上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710000。传真:029-86786184。
3.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西安市*”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xa.gov.cn/gk/zfxxgkzl/ysqgk/form/applyopen/1301442032736145409.html),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1.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
(8)《条例》规定的其他答复形式。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西安市**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承办本机关的*信息公开事宜。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
联系电话:029-86786184;
传真号码:029-86786184;
邮政编码:710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电子邮箱:xxgkb_bgt@xa.gov.cn (本邮箱仅用于*信息公开答复,如需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3:32
您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西安市*发送信件。以下是一些详细信息:
1. 邮寄:
地址:西安市**收信箱
邮编:710000
2. 电子邮件:
您可以通过西安市*的官方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您可以在网站上查找相关部门的电子邮件地址,并向其发送信件。
无论您选择哪种方式,请确保信件主题明确,内容简洁明了,并详细说明您的问题或意见。同时,请确保信件中提供您的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回复您的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