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28 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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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6:39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
"五险"方面,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1、社保缴费比例一般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单位所缴比例,各地区略有差别,以当地规定为准。
2、个人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资料给企业,由企业办理缴纳手续。
准确的说是“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3) *** 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四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桐乡应该也是这样的
陕西省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与多数省份保持一致:
1、职工社保:
养老保险公司缴费20%、个人8%
医疗保险公司缴费6%、个人2%,另各自承担5元/月的大病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公司缴费2%、个人1%
生育保险公司缴费0.7%,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公司缴费0.5~1%,个人不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全国统一为20%
企业为外来务工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数是根据企业的工资总额来核定的,谈不到什么最低标准问题。
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6%、失业保险2%。
单位: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6%,失业保险2%,生育保险1%,工伤保险视企业情况而定,一般1%较多。
个人: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
1:2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0%,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8%,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各地略有不同,但差别不大。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自行确定5%-12%是免税范围最高不得超过20%。
养老单位22%、个人8%
医疗单位9%、个人2%
失业单位2%、个人1%
工伤单位0.6%、1.0%、1.8%,个人不缴
生育单位0.9%,个人不缴
具体也可以咨询当地12333。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要求,经市 *** 批准,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432元,上限为14496元;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为4832元,下限为2432元;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计发和缴费基数的年度调整,直接关系到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的多少和社会保险待遇的增加,依据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调整而调整。根据相关规定,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分别为省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计算基础养老金按省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今年省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平均工资为57985元,月平均工资为4832元,因此,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应为14496元和2899元,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退休待遇计发基数相应由4273元调整为4832元。”相关负责人介绍,充分考虑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存在较大差异,各地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较多等实际情况,在省授权允许的调整范围内,我市最终确定按2432元作为缴费工资下限,按4832元计算基础养老金。调整后综合2015年全年缴费计算,我市与周边城市相比,缴费基数和负担是全省最低的地区之一,低于苏南和苏中城市,略高于苏北各市。
同时,为了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大龄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社保缴费补贴办法,缓解缴费上涨压力,实现持续不间断缴费。
共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 具体承担多少 看下面:
个人交社保和单位交社保是没有区别的,只是在缴纳金额上有所不同。
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生育保险0.7%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5到1.6%也是全由单位承担。
注意: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各省市地区承担比例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