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21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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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1 20:24
执业药师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
执业药师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执业药师证书领取一般在次年的6-7月,领取地点在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大多数地区采用邮寄领取与现场领取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会在领证通知中明确。执业药师证书领取可本人也可以委托他人代领,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即可领取,他人代领则须同时提供证书持有者和代领者的身份证原件。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
1、药学类考试科目为: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四个科目。
2、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为: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四个科目。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