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硕士去苏州人才引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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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20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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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7 18:51
苏州市有人才补贴吗?具体是什么样的? 有的。
苏州2021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根据积分情况,可分别获得6万元、9万元、12万元、15万元的薪酬补贴。薪酬补贴自认定后下一年起分两年等额拨付,每年集中申领一次。
人才补贴是当地*为了引进人才,给予的补帖。
人才津贴。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申报2020年度人才津贴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以用人单位聘任同层次职务当月起享受人才津贴。
有任期规定的荣誉获得者,按任期时间发足人才津贴,不在*实施时间范围的任期不计发人才津贴。引进符合享受人才津贴的高层次人才可自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满1年的当年起申请人才津贴。
硕士研究生 在苏州就业有补贴吗?具体要求是什么? 就业补贴*,根据甬政发〔2015〕112号文件规定,2016年1月1日起,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满1年给予个人2000元的就业补贴,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购房补贴*,依据《关于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5〕179号)有关规定,自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毕业十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创客人才、基础人才,在甬以家庭为单位购买唯一住房的,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2%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经研究,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2016年9-12月)申报工作定于4月下旬启动,根据补贴新*,补贴标准调整为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补贴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研究生住房补贴范围
派遣期内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就业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2016年以后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研究生住房补贴条件。
1.申报人员须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硕士、博士学位;
2.申报人员须具有本市户籍;
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按规定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4.国内普通高校在青就业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且报到证已派遣到用人单位;
5.留学回国研究生须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
6.不得重复享受*优惠购房*和住房补贴*。
研究生住房补贴标准
根据《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9月起执行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新*。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
研究生住房补贴享受期限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
温馨提醒: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留学归国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时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
请2016年以后首次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及时办理《报到证》,以免延误申报。《报到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留学网“就业落户”栏目。
苏州人才引进* 苏州人才引进*如下:
1、苏州市引进顶尖人才(团队)“一人一策”实施办法。
2、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实施意见。
3、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若干意见。
4、苏州市企事业单位引才用才激励办法。
5、苏州市社会化引才奖励办法。
6、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办法。
7、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
8、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9、姑苏高技能人才计划。
10、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计划。
11、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
12、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购房*。
苏州工业园区发布了《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操作办法》,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学历为本科及以上且在苏州市无自有住房,或为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可申请优购房。
13、相城人才购房优惠和补贴。
1、苏州相城区开启人才购房绿色通道,来我区工作满3个月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人才,可凭人才证明在区内购房不受户籍、社保、积分等*条件的影响;
2、根据人才类别提供区镇国资公司配建或参与建设的商品住房项目600-2000元/平方米不等的.减免优惠,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区内投资新建房地产项目的优先选房购买资格;
3、纳入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高层次人才目录的各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可享受贷款限额的1.5-4倍,公积金缴存满一个月即可办理;缴存公积金可按实际工资总额计算,不受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4、首次引进且个人及家庭在苏州市无自有住房的人才,可申请最高1000万元安家补贴和最高10000元/月租房补贴。
2022年苏州人才引进* 2022年苏州人才引进*:
(一)创业领军人才(领军):申报项目已在相关技术领域实现重大突破,1-2年内能够实现产业化。申报人技术水平高,业绩特别突出。
(二)创业领军人才(孵化):申报项目发展潜力大,已在相关技术领域实现突破且2-3年内能够实现产业化。申报人技术领先或商业模式创新度高。
(三)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人为姑苏区重点企业引进的关键技术人才,能够有效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工作业绩突出。
具体条件如下:
1、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互联网+、大数据、节能环保、传感技术及物联网、检验检测、现代物流及高端科技服务业等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区创业的海内外高科技领军人才(团队)。
2、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重点支持到姑苏区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团队)。基本条件如下:
(1)拥有博士学位(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世界500强企业首席技术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可放宽到硕士);
(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2年以上相关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
(3)2021年1月1日后引进到苏州企业全职工作,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引进手续正式到岗工作,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
(4)引才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市级独角兽培育计划、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入选企业;3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4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
申报人才引进所需材料
创业领军人才需提供:《姑苏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书》、创业计划书、承诺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
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办企业提供上月末财务报表)、单位用工参加社保、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等);项目主要成果(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报告、奖励证书、销售合同等)及其它证明材料。
创新领军人才需提供:《姑苏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创新计划书、承诺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引才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建设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证明、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协议、薪酬或股权证明、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及个人所得税等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或使用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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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7 18:51
苏州市有人才补贴吗?具体是什么样的? 有的。
苏州2021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根据积分情况,可分别获得6万元、9万元、12万元、15万元的薪酬补贴。薪酬补贴自认定后下一年起分两年等额拨付,每年集中申领一次。
人才补贴是当地*为了引进人才,给予的补帖。
人才津贴。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申报2020年度人才津贴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以用人单位聘任同层次职务当月起享受人才津贴。
有任期规定的荣誉获得者,按任期时间发足人才津贴,不在*实施时间范围的任期不计发人才津贴。引进符合享受人才津贴的高层次人才可自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满1年的当年起申请人才津贴。
硕士研究生 在苏州就业有补贴吗?具体要求是什么? 就业补贴*,根据甬政发〔2015〕112号文件规定,2016年1月1日起,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满1年给予个人2000元的就业补贴,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购房补贴*,依据《关于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5〕179号)有关规定,自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毕业十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创客人才、基础人才,在甬以家庭为单位购买唯一住房的,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2%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经研究,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2016年9-12月)申报工作定于4月下旬启动,根据补贴新*,补贴标准调整为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补贴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研究生住房补贴范围
派遣期内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就业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2016年以后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研究生住房补贴条件。
1.申报人员须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硕士、博士学位;
2.申报人员须具有本市户籍;
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按规定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4.国内普通高校在青就业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且报到证已派遣到用人单位;
5.留学回国研究生须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
6.不得重复享受*优惠购房*和住房补贴*。
研究生住房补贴标准
根据《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9月起执行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新*。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
研究生住房补贴享受期限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
温馨提醒: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留学归国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时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
请2016年以后首次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及时办理《报到证》,以免延误申报。《报到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留学网“就业落户”栏目。
苏州人才引进* 苏州人才引进*如下:
1、苏州市引进顶尖人才(团队)“一人一策”实施办法。
2、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实施意见。
3、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若干意见。
4、苏州市企事业单位引才用才激励办法。
5、苏州市社会化引才奖励办法。
6、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办法。
7、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
8、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9、姑苏高技能人才计划。
10、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计划。
11、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
12、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购房*。
苏州工业园区发布了《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操作办法》,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学历为本科及以上且在苏州市无自有住房,或为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可申请优购房。
13、相城人才购房优惠和补贴。
1、苏州相城区开启人才购房绿色通道,来我区工作满3个月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人才,可凭人才证明在区内购房不受户籍、社保、积分等*条件的影响;
2、根据人才类别提供区镇国资公司配建或参与建设的商品住房项目600-2000元/平方米不等的.减免优惠,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区内投资新建房地产项目的优先选房购买资格;
3、纳入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高层次人才目录的各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可享受贷款限额的1.5-4倍,公积金缴存满一个月即可办理;缴存公积金可按实际工资总额计算,不受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4、首次引进且个人及家庭在苏州市无自有住房的人才,可申请最高1000万元安家补贴和最高10000元/月租房补贴。
2022年苏州人才引进* 2022年苏州人才引进*:
(一)创业领军人才(领军):申报项目已在相关技术领域实现重大突破,1-2年内能够实现产业化。申报人技术水平高,业绩特别突出。
(二)创业领军人才(孵化):申报项目发展潜力大,已在相关技术领域实现突破且2-3年内能够实现产业化。申报人技术领先或商业模式创新度高。
(三)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人为姑苏区重点企业引进的关键技术人才,能够有效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工作业绩突出。
具体条件如下:
1、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互联网+、大数据、节能环保、传感技术及物联网、检验检测、现代物流及高端科技服务业等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区创业的海内外高科技领军人才(团队)。
2、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重点支持到姑苏区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团队)。基本条件如下:
(1)拥有博士学位(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世界500强企业首席技术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可放宽到硕士);
(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2年以上相关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
(3)2021年1月1日后引进到苏州企业全职工作,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引进手续正式到岗工作,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
(4)引才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市级独角兽培育计划、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入选企业;3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4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
申报人才引进所需材料
创业领军人才需提供:《姑苏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书》、创业计划书、承诺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
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办企业提供上月末财务报表)、单位用工参加社保、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等);项目主要成果(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报告、奖励证书、销售合同等)及其它证明材料。
创新领军人才需提供:《姑苏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创新计划书、承诺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引才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建设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证明、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协议、薪酬或股权证明、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及个人所得税等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或使用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