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20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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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11:22
记者从镇江市医保局了解到,镇江市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于今天(11月14日)启动。
今天(11月14日)“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中,镇江市医保中心医疗保险征缴管理科科长罗珏对参保缴费时间及待遇期限进行介绍:
集中参保期从今天(11月14日)开始,到12月28日。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2023年度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23年1月1日起参保缴费,就有两个月的等待期。
参保对象:1.未参加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具有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含婴幼儿);2.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3.持有本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4.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缴费标准:1.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凭本市居住证参保的人员:50周岁以下女性、60周岁以下男性,个人(含新生儿)缴费标准为400元;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女性、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男性,个人缴费减半,标准为200元,个人缴费的其余部分由*补助;70周岁以上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由*全额补助,个人不需缴费。2.外地户籍无本市居住证的新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为1120元。3.符合市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等部门认定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市区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所需缴纳的部分由市社会医疗救助资金缴纳,个人不需缴费。
随后,罗珏对于参保方式进行了介绍:
2022年度已参保续费的人员,无须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直接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现场缴费进行参保缴费即可。如果是首次参保人员、断保人员(以往年度曾经参保,2022年度未参保)需要办理参保登记,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然后再进行缴费。
镇江市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具体问题可以咨询医保服务热线:0511-1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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