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免征范围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23 00:58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22:10
一、正面回答
1、法定项目免税,免征土地使用税;
2、困难减免;
3、耕地征用免税。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
4、贫困地区减税;
5、企业免税用地。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比照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6、土地改造减免期限;
二、分析详情
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课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到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三、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