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对环有规定使用期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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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22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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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01:28
在过去的80、90年代,国家法律一直没有规定过强制上节育环。但是在施行计划生育的前几年有的地方会有类似的要求。30多年前,生活水平并没有现在这么富足,人们采取的避孕方式还真不多,为了避免有了孩子以后再怀孕,很多女性在生了孩子后不得不上环结扎。
其实节育环都是有一定的使用期限。例如,不锈钢金属环可以放置15到20年,而硅胶,塑料或其他类型的节育环可以放置5到7年,这也就说明在过期之前最好取出节育环,这样对身体才好。李女士是30年前被要求强制上环的女性之一,她回应说上环好多年都腰酸背痛,妇科病反复无常,身体状态有些差。不过等后来把环取掉了,妇科病就渐渐好起来了。还有很多女性出现了同其一样的症状,起初身体没有任何的反应,但是久而久之,也会出现一些腰酸背痛、小腹坠痛等情况。去医院检查,最轻微的都是有些炎症,需要药物治疗。而很多医生也会告诉患者,之所以已经非常注意个人卫生了,但还是会断断续续出现炎症,就是因为身体里装了节育环的原因。魏女士也是在30年前上的环,不顾在上环之后总是会忘记身体内放置了这个小东西,还是去医院检查时,才突然想起体内上了环。
而当想要把环取出的时候,却因为放置时间太长,医生硬生生地将它从肉里扯出来,真是疼到生无可恋,许久不能下床。
这种情况也是比较常见,很多女性不放在心上或者确实是忘记了,导致子宫承受不止,节育环和身体发生了黏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