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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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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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4 15:01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
《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第十条规定:“公司发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含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作为发起人时不能超过发起人人数的三分之一。自然人不能充当发起人。”根据这一规定,下列人不能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一、自然人;二、私营企业;三、外商独资企业。当时作出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与国家刚颁布的《私营企业管理暂行条例》相衔接。该条例考虑到私营企业刚刚起步,资本规模有限,不宜先搞股份有限公司,因而规定私营企业应采取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对外商独资企业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则主要是基于外商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的。
但是在《公司法》的制定过程中,很多人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资格上的*表示了不同看法。他们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以及对外开放的进一步发展,应当取消对上述主体资格的*,以便和国际接轨。不管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无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只要符合发起人的条件,如具备一定的资本等,都可以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但也有一部分人认为,不能走的太快,一步到位,只宜把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扩大到法人,自然人仍不宜作为发起人,这样过渡比较稳妥,比较符合的国情。《公司法》基本上采纳了前一部分人的意见,没有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资格作出*,实际上就是取消了上述*。这样使公司法的形象更完好,更同国际作法相一致。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可以于 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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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4 15:01
发起人是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的股东,或者是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股东。发起人享有股东的权利并承担股东的义务,同时还须承担发起人的义务。受让发起人持有的股份的股东不是发起人。根据《民法通则》、《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审核的实践,是否能够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主要分下列情形:(1)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可以作为发起人。(2)企业法人可以作为发起人。(3)除法律法规禁止其从事投资和经营活动之外,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可以作为发起人。(4)出资额已缴足、已经完成原审批项目、已经开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作为发起人。(5)具备法人条件并经依法登记为法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合作社、经济联合社或代行集体经济管理职能的村民委员会)、具有投资能力的城市居民委员会具有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6)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不能作为其他行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7)工会和职工持股会不能作为发起人。(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如不能进行股权投资的,则不可作发起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5:02
有限责任公司,也被称为一个股份公司,其公司的资本,而不是股东个人信用的基础上,是一个典型的公司拥在一起。是由大量的股东,在所有的资本存量的形式表现,分为相等的股份,其持有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负责对公司的债务,其所有的房地产企业的股东合法的。公司股东不得少于5人(国有企业重组的公司除外),但有没有最大大小*,建立的合作可以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证券法规不允许的建立公开发售);股东股权转让的灵活性。
有限公司拥有的法律特征如下:(一)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典型的国有公斤,该公司是完全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上的资本。 (B)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更严格的条件。 (C)有限责任公司有严格的内部组织。 (D)本公司股票的金额相等。 (E)本公司的股份反映在股票的形式。股票是一种证券在证券市场流通,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购买股票,股票持有人可自由转让的股市。 (F)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成立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和法定人数。成立的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应该有超过五名发起人,其中一半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发起人。如果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但应采取的发售。发起人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以认购其认购股份。 (B)符合法定的最低由发起人认购的股本及公开发售股票。的最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C)发行股份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准备工作。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股份制公司的组织。 (F)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须的生产经营条件。 (G),必须由*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批准。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股权*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开发行;(二)资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三)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连续几年的盈利能力;重塑前的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公司法”实施后,新成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D)持有面值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该公司的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以上;总股本的超过400万元,向公众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15%;(e)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六)*规定的,其它条件。
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一些公司可能并不大。
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无论是在按照与本公司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分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私人公司,封闭式公司)。按照中国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是指股份发行的证券监管机关根据*或者*授权的公司在联交所上市及买卖。
从上面的定义可以看出,上市公司的法人的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但并非所有的公司的股份的上市公司。
有限公司成立的“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所有的资产的所有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应限于股份的数量持有的该公司负责的公司,其企业法人的责任公司的债务。该公司的主要特点是:(一)为五人以上的赞助商,其中一半以上有住所在中国境内。为股份制的国有企业,只有不到5(b)所有的资本划分成若干相等的股份,股东应承担的金额持有该公司的股份,并确定他们的权利的大小;其资产负责该公司的债务;(三)本公司股份反映在股票的形式。该公司股票在股市的证券发行及发行在外股份;(d)本公司有严格的内部组织。该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董事会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经营管理权和监督。该公司的规则和程序的程序有明确的规定。组织更充分地体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有限公司是一个典型的共同拥有的公司,该公司的信用完全建立的基础上的资本。它的优势,其他公司没有的形式之一的社会,融资能力,能吸收闲散资金,股份可以自由流动,更大程度的分散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更严格的条件和程序。可分为成立的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并设立两个提高,提高通过向公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设立,建立程序发起设立更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