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买了三个月的食品,可以退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6 18:5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2 04:15
不能接受。
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侵害消费者权 益行为处 罚办法》第十六条“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 诈、误 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属于欺 诈行为。”以及《侵害消费者权 益行为处 罚办法》第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项销售失 效、变 质的产品。”
2、在超市买了过期商品该怎么赔偿。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 益保护 法》第四十九条关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 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 偿其受到的损 失,增加赔偿 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的规定,要求该超 市退 还所购买的过 期变 质食品的货款,并赔 偿相当于该货款数额一倍的损 失(可以一赔三)。如果协 商不成,消费者可向仲 裁机 关申请仲 裁,也可直接向人 民 法 院起 诉,通过诉 讼程序来处理。
3、超市买到过期食品怎么赔偿根据《食品安全 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 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 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 偿损 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 失三倍的赔 偿金;增加赔 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 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 导的瑕 疵的除 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