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6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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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14:30
提取 住房公积金 还住房贷款需要的材料有:《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申请人 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首付款收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 》; 房屋所有权证 原件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房地产交易*原件复印件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