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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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4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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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2 14:54
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教育、监督、惩处等各项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1、切实履行教育职能,增强科学发展意识。要把科学发展观教育融入反腐倡廉教育之中,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指导思想和方式方法之中,增强教育的有效性,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倡导廉洁从政氛围,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廉洁环境。
2、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促进科学发展落实。要紧贴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及时了解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了解党员干部执行决策和措施的情况,确保政令畅通;要突出监督重点,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3、切实履行惩处职能,解除科学发展障碍。要充分运用惩处手段,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突破口,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妨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严肃处理违背科学发展观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尤其是查处违反科学发展观的深层次的各种*问题。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肃查处各种办事拖沓、效率不高、作风不实、办事不公的现象,增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4、切实履行保护职能,营造科学发展导向。科学发展,关键在人,关键在于各级党员干部模范遵纪守法,认真落实关于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把保护党员干部融入教育、监督、惩处等各个环节,使党员干部少犯、不犯错误,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导向。在实施惩处中要综合分析,对*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想干事、能干事而受到错告、误告、诬告的党员干部,要及时给予澄清,消除影响;对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出现失误的,要教育帮助,鼓励他们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努力形成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教育失误者、查处诬告者、惩治*者的良好氛围,为落实科学发展凝聚力量,提供人力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