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地产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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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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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6 05:45
要确定税率,首先要确定房产类型
1、普通住宅:1.5%
深圳确定的享受优惠*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3项条件:住宅小区的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调整如下:罗湖区17160元/平方米以下,福田区17940元/平方米以下,南山区16990元/平方米以下,盐田区16220元/平方米以下,宝安区11470元/平方米以下,龙岗区10700元/平方米以下。上述价格为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
2、其他
3%
详细参考:
深圳市**关于加强契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08年12月03日
来源: 东奥会计在线
编辑: 范凯林
为贯彻落实《**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的契税征收管理,现就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征管职能的划转。
我市契税征管职能由深圳市财政局划转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行使。从2006年1月1日开始,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为我市的契税征收机关。
二、契税税率的调整。
(一)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界线确定税率。
1.凡契税纳税义务时间发生在2006年1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按照现行国家和省契税*规定的税率执行,即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继续执行暂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适用税率为1.5%,其他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一律按3%的税率执行。
其他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含出售、赠与和交换),非普通住房、仓库、写字楼、商铺、厂房、车库等房屋的买卖、赠与和交换。
2.凡在2005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前签订有效购房合同的,仍按照市*原*规定的税率执行;税款缴纳时间延期至2006年3月31日止,逾期一律按调整后的税率缴纳契税。
(二)上述规定中所指普通住房,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
三、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我市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执行。
深圳市**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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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6 07:03
(一)购买家庭唯住房(家庭员范围包括购房、配偶及未同)面积90平米及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面积90平米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
(二)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90平米及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面积90平米减按2%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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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6 08:38
首次置业:90平米一下是1%,90平米到144平米是1.5%,144平米以上是3%,二次置业手上无房产:144平米以下是1.5%,144平米以上是3%,二次置业手上有房产:一律都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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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6 10:29
90平以下是1%,90平-144平是1.5%,144以上平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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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6 12:37
有分第一套和第二套之分,两者有分别~面积的话也有分,有分90平米以下,90以上,140以下.还有140以上,最后是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