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有1,2,4年的,为什么还要有20年的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8 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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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22:57
20年是最长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不同,是从发生之日起算。
比如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1年,从知道或应道知道时起算。
如果一个人被侵害,过了很多年都不知道,事实上,1年的诉讼时效就一直没有起算。如果没有20年的*,到了第22年上,他发现了,那么过了第23年诉讼时效才过。但有了20年的*,22年发现时就超过了诉讼时效了,丧失胜诉权了。
另外,20年还不能适用中止、中断。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22:57
二十年的诉讼时效是最长保护时效,在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