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归哪个部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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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7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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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8 23:39
药店统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管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研制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和处罚。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除电话外,单位、个人可通过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手机短信等方式,向食药监局反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